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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hiCTR-TRC-12002738
ChiCTR-TRC-12002738已完成1 期

轻症抑郁结构式团体认知行为治疗

来自“重大精神疾病防治关键技术研究”经费0 个研究点目标入组 200 人开始时间: 2012年12月17日最近更新:

试验速览

阶段
1 期
状态
已完成
发起方
入组人数
200
主要终点
Patients in the treatment time, treatment interruption rate, HAMD-17, SF-36 reduction rates, patient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1)在中国人群中,探索轻症抑郁障碍的结构式团体认知行为治疗方案,评估其疗效、依从性、卫生经济学指标。 (2)形成具有推广价值的、针对轻症抑郁障碍的规范化团体认知治疗行为手册,以提高轻症抑郁的治疗现状。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干预性研究
主要目的
随机平行对照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 至 65(—)
性别
All

入选标准

  • 必须同时符合以下 4 个条件
  • (1)符合 DSM-IV 以下 2 种疾病单元诊断标准之一:
  • A“轻性抑郁(Minor depressiive disorder)”研究用诊断标准:
  • ①至少符合抑郁发作的 2 条症状标准(但少于 5 条),该症状同时存在并至少持续 2 周,影响患者功能;
  • ②其中一条症状必须是每天的大部分时间内持续存在的情绪低落或兴趣减退;
  • ③从未出现过重性抑郁发作,且不符合恶劣心境的诊断标准;
  • ④从未出现躁狂发作、混合发作或轻躁狂发作,且不符合环性心境障碍诊断标准;
  • ⑤入组时大体功能量表(GAF)评分≤70 分。
  • 或 B “恶劣心境(dysthymic disorder)”诊断标准:
  • ①以持久的心境低落为表现,从不出现躁狂;
  • ②抑郁持续 2 年以上,其间无长时间的完全缓解,如有缓解,不超过 2 月;
  • ③社会功能轻度受损,自知力完整或较完整;
  • ④不符合各型抑郁诊断标准(包括抑郁症、慢性抑郁或环性心境障碍)。
  • (2)入组时 17 项 Hamilton 抑郁量表(HAMD-17)总分>7 分;
  • (3)18-75 岁,男女不限;
  • (4)文化、社会及受教育背景、试听能力足以理解知情同意和研究内容,愿意参加本研究。

排除标准

  • 具有下列标准中任何一项的患者不得纳入本研究
  • (1) 当前或过去诊断过双相障碍的患者;
  • (2) 抑郁症部分缓解的患者;
  • (3) 存在精神病性症状的患者
  • (4) 在过去 1 年中,有丧偶等重大生活事件且能解释目前抑郁症状者;
  • (5) 严重自杀企图者(HAMD-17 量表第 3 项“自杀”≥3 分);
  • (6) 在过去 1 年中,存在酒精或其他物质依赖或滥用者;
  • (7) 当前符合任何轴 I 诊断者;
  • (8) 任何时候,曾诊断过双相障碍 I 型、边缘性人格障碍、反社会性人格障碍、精神病性障碍、器质性精神病性或情绪障碍;
  • (9) 当前患者严重的不稳定的躯体疾病;
  • (10) 孕妇和哺乳期女性;
  • (11) 近一个月接受 MECT、rTMS 治疗者;
  • (12) 既往接受过连续 3 个月以上系统心理治疗无效者。

研究组 & 干预措施

试验组

mannual-based cognitive behavioral therapy

对照组

抗抑郁药物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Patients in the treatment time, treatment interruption rate, HAMD-17, SF-36 reduction rates, patient

次要结局

  • Medical resource use, index of health economics

研究者

发起方
来自“重大精神疾病防治关键技术研究”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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