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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hiCTR2100050124
ChiCTR2100050124尚未招募3 期

评价 NM57 联合狂犬病疫苗对比已上市的 HRIG 联合狂犬病疫苗在用于 18 岁以下 III 级暴露后人群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的随机、盲法、阳性对照Ⅲ期临床试验

华北制药集团新药研究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240 人开始时间: 2021年8月18日最近更新:

试验速览

阶段
3 期
状态
尚未招募
入组人数
240
试验地点
1
主要终点
中和抗体活性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比较 NM57 联合狂犬病疫苗和 HRIG 联合狂犬病疫苗在用于 18 岁以下人群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干预性研究
主要目的
随机平行对照
盲法
None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0 至 18(—)
性别
All

入选标准

  • 1.年龄为 18 岁以下,可提供法定身份证明;
  • 2.III 级狂犬病毒暴露且<24 小时;
  • 3.志愿者的法定监护人自愿同意其参加研究,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其中:8 岁以下志愿者,充分尊重其意见由法定监护人签署知情同意书;8-17 岁志愿者,法定监护人签署知情同意书,志愿者本人签署未成年志愿者知情同意书;
  • 4.受试者和 / 或受试者的法定监护人有能力了解研究程序,并能与受试者参加所有计划的随访;
  • 5.腋温<37.0℃;
  • 6.已有月经初潮的女性受试者,同意进行尿妊娠试验,且尿妊娠试验结果阴性、未处于哺乳期、6 个月内无怀孕计划。

排除标准

  • 1.既往应用过狂犬病疫苗或狂犬病免疫球蛋白;
  • 2.6 个月内应用过任何特异性或非特异性免疫球蛋白类或抗血清类产品,或者计划在研究期间使用;
  • 3.6 个月内有被狂犬病毒易感动物咬伤史;
  • 4.III 级狂犬病毒暴露后伤口已缝合;
  • 5.出现疑似狂犬病症状和 / 或体征;
  • 6.既往有疫苗 / 药物 / 食物严重过敏史,严重程度达到 2019 版分级标准 3 级及以上;
  • 7.已知对试验用药品 / 疫苗所含的任何成分过敏者;
  • 8.在首次给药前 2 周内,根据研究者的临床判断,受试者有临床显著的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急性发作期或感染性疾病;
  • 9.患有先天性疾病或缺陷;
  • 10.经询问病史,发现心、肝、肾、血液、消化道、神经系统、精神异常及代谢异常等病史,经研究者判断认为影响研究评估;
  • 11.经询问,受试者免疫功能异常或患有自身免疫病;
  • 12.经询问,入组前 3 个月内接受全身性免疫抑制剂治疗;
  • 13.在注射试验用药品前 3 天内注射或口服糖皮质激素;
  • 14.有血小板减少或其它凝血障碍病史,可能造成肌肉注射禁忌者;
  • 15.有惊厥、癫痫、精神和神经系统等病史,或癫痫家族史者;
  • 16.在注射试验用药品 / 疫苗前 14 天内使用了其他疫苗;
  • 17.在注射试验用药品 / 疫苗前 14 天内使用了任何除研究产品之外的研究性或未注册产品,或计划在研究期间使用;
  • 18.研究者认为有可能影响试验评估的其它任何情况。

研究组 & 干预措施

试验组

NM57+人用狂犬病疫苗

对照组

HRIG+人用狂犬病疫苗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中和抗体活性

次要结局

未报告次要终点

研究者

研究点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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