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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hiCTR2000037847
ChiCTR2000037847进行中(未招募)早期 1 期

PD-1 单抗联合抗血管生成 TKI 治疗不可切除胆系肿瘤的单臂探索性临床研究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CSCO 基金,正大天晴药业集团有限公司1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40 人开始时间: 2020年9月7日最近更新:

试验速览

阶段
早期 1 期
状态
进行中(未招募)
发起方
入组人数
40
试验地点
1
主要终点
客观缓解率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探索 PD-1 抗体联合安罗替尼治疗不可切除的胆系肿瘤的疗效及安全性。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干预性研究
主要目的
单臂
盲法
N/a

入排标准

性别
All

入选标准

  • 年龄:≥18 岁,男女不限;
  • 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胆系肿瘤(包括肝内胆管细胞癌、肝门部胆管细胞癌 / 肝外胆管细胞癌及胆囊癌);
  • 一线化疗失败后,或者不愿接受一线化疗的受试者;
  • 至少有一个经治疗的可测量病灶(符合 RESCIST 1.1 版标准的要求);
  • 主要脏器功能正常,符合下列要求:
  • 血常规检查, 需符合(14 天内未输血):
  • a) HB≥90g/L;
  • b) ANC ≥1.5×10^9/L;
  • c) PLT ≥80×10^9/L;
  • 生化检查需符合以下标准:
  • a) TBIL <1.5 倍正常值上限(ULN)
  • b) ALT 和 AST<2.5×ULN;如有肝转移,则 ALT 和 AST<5×ULN;
  • c) 血清 Cr≤1×ULN,内生肌酐清除率≥60ml/min(Cockcroft-Gault 公式)
  • ECOG PS:0-2 分;
  • 预计生存期≥3 个月;
  • 入组前心功能良好,半年内无心肌梗死发作,高血压、其他冠心病目前在可控制范围内;
  • 入组前不伴有其他不可控制的良性疾病如肺部、肾脏、肝脏感染等;
  • 育龄妇女必须在入组前 7 天内进行妊娠试验(血清或尿液)结果为阴性,且自愿在观察期间和末次给药后 6 个月内采用适当的方法避孕;对于男性,应为手术绝育,或同意在观察期间和末次给药后 6 个月内采用适当的方法避孕;
  • 受试者自愿加入本研究,并且签署知情同意书(ICF)。

排除标准

  • 6 个月内使用过 VEGFR-TKI 小分子药物,如凡德他尼、卡巴唑替尼、仑伐替尼、舒尼替尼及索拉非尼等治疗的受试者;曾接受过任何靶向 T 细胞共调控蛋白(免疫检查点)的抗体 / 药物(包括 PD-1, PD-L1, CTLA4, TIM3 和 LAG3 等)治疗的受试者。
  • 已证实对所研究药物和 / 或其辅料过敏者;
  • 具有影响口服药物吸收的多种因素(比如无法吞咽、恶心呕吐、慢性腹泻和肠梗阻等);
  • 患有高血压且经降压药物治疗无法降至正常范围内者;
  • 同时具有其他难以控制的严重疾病(包括房颤,心绞痛,心功能不全,射血分数低于 50%,肾功能不全尿蛋白检测 2+以上者等);
  • 具有胃肠道出血风险的受试者不可入组,包括下列情况:
  • (1)有活动性消化溃疡病灶,且大便潜血(++);
  • (2)3 个月内有黑便、呕血病史者;
  • 凝血功能异常(INR>1.5×ULN、APTT>1.5×ULN),具有出血倾向者;
  • 妊娠或哺乳期妇女;
  • 治疗前 28 天内接受过活疫苗接种。
  • 患有活动性、或曾患过且有可能复发的自身免疫性疾病(如:全身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炎症性肠病、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疾病、血管炎、银屑病等)或有此类风险(如接受过器官移植需要接受免疫抑制治疗)。但允许患以下疾病的受试者进一步入组筛选:I 型糖尿病、只需接受激素替代治疗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症、无需进行全身治疗的皮肤疾病(如白癜风、银屑病或脱发),或预计在无外部触发因素的状态下病情不会复发。
  • 诊断为免疫缺陷病或治疗前 14 天内接受系统性激素治疗(例如相当于每天>10 mg 强的松等量的激素治疗)或使用过任何其他形式的免疫抑制治疗。 注:如果受试者未患活动性自身免疫病,允许使用相当于每天≤10 mg 强的松的激素作为肾上腺替代治疗。允许受试者使用局部、眼用、关节内、鼻内和吸入糖皮质激素(系统性吸收量极低)。允许使用短时间糖皮质激素用于预防(例如用于造影剂过敏)或治疗非自身免疫疾病(例如造影剂过敏所致迟发型超敏反应)。
  • 慢性乙型肝炎活动期或活动性丙型肝炎受试者。筛选期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HBsAg)阳性或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阳性的受试者,必须再进一步通过乙型肝炎病毒(HBV)DNA 定量检测(排除高于 2500 拷贝[cps]/mL 或 500 IU/mL)和 HCV RNA 检测(排除超过测定法的检测下限),在排除了需接受治疗的活动性乙型肝炎或丙型肝炎感染之后,方可入组试验。乙肝病毒携带者、经药物治疗后稳定的乙肝(DNA 滴度不得高于 2500 拷贝[cps]/mL 或 500 IU/mL)和已治愈的丙肝受试者可以入组。
  • 治疗前 14 天患有需要系统性治疗的活动性感染。
  • 已知有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病毒感染病史和 / 或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的受试者。

研究组 & 干预措施

单臂

安罗替尼联合 PD-1 抗体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客观缓解率

无进展生存期

次要结局

  • 总生存期
  • 疾病控制率
  • 安全性

研究者

发起方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CSCO 基金,正大天晴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研究点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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