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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TR20170995
CTR20170995进行中(未招募)1 期

YY-20394 在复发或难治 B 细胞恶性血液肿瘤患者中的耐受性及药代动力学 I 期临床研究

未提供3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42 人开始时间: 2017年11月23日

试验速览

阶段
1 期
状态
进行中(未招募)
入组人数
42
试验地点
3
主要终点
耐受性指标:主要采用 NCI-CTCAE4.0 标准评价剂量爬坡中是否出现 DLT 或达到 MTD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暂无简介。

详细描述

主要研究目的:确定 YY-20394 片单次及多次口服给药在复发或难治 B 细胞恶性血液肿瘤患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及最大耐受剂量(MTD); 次要研究目的:1.观察 YY-20394 在复发或难治 B 细胞恶性血液肿瘤患者中的药代动力学特征;2.初步评价 YY-20394 治疗在复发或难治 B 细胞恶性血液肿瘤患者的有效性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安全性和有效性
分配方式
非随机化
干预模型
单臂试验
盲法
开放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岁(最小年龄) 至 85岁(最大年龄)(—)
性别
All
接受健康志愿者

入选标准

  • 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复发或难治 B 细胞恶性肿瘤患者
  • ECOG 全身状态(performance status,PS)0~2 级
  • 患者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存在(仅限于扩展期)
  • 良好的器官功能水平:ANC≥1.0×109/L;PLT≥70×109/L;Hb≥80 g/L;TBIL≤1.5×ULN;ALT 和 AST≤1.5×ULN;BUN 和 Cr≤1×ULN;LVEF≥50%;Fridericia 法校正 QT 间期(QTcF)男性<450 ms、女性<470 ms
  • 既往接受任何抗肿瘤治疗(包括放疗、化疗、激素治疗、手术或分子靶向治疗)结束至参加本试验洗脱期≥4 周;自体干细胞移植间隔大于 3 个月
  • 参加本次试验前 1 个月内未作为受试者参加临床试验
  • 经研究者判断,能遵守试验方案
  • 自愿参加本次临床试验,理解研究程序且能够书面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 曾使用以 PI3Kδ为靶点的抗肿瘤药物进展的(如因不能耐受出组除外)
  • 4 周内曾接受其他任何抗肿瘤治疗
  • 存在无法通过引流或其他方法控制的第三间隙积液(如大量胸水和腹水)
  • 使用类固醇激素用量(强的松相当量)大于 20mg/天,连续使用超过 14 天
  • 无法吞咽、慢性腹泻和肠梗阻,存在影响药物服用和吸收的多种因素
  • 研究期间不能中断使用可能导致 QT 延长的药物(如抗心率失常药)
  • 有中枢神经系统(CNS)侵犯的淋巴瘤患者;
  • 过敏体质者,或已知对本药组分有过敏史者
  • 有活动性病毒、细菌或真菌感染,需要系统治疗者(如肺炎等)
  • 有 HBV、HCV 感染者(HBV 感染指 HBSAg 阳性,或 HBSAg 阴性,但 HBV Ab 阳性,且 DNA 病毒复制阳性)
  • 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 HIV 检测阳性,或患有其他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或有器官移植史,或有异基因骨髓移植史
  • 首剂研究治疗之前 90 天内接受过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
  • 曾患有任何心脏疾病,包括:(1)心绞痛;(2)需药物治疗的或有临床意义的心率失常;(3)心肌梗死;(4)心力衰竭;(5)任何被研究者判断为不适于参加本试验的其他心脏疾病等
  • 妊娠期、哺乳期女性患者或有生育能力女性的基线妊娠试验检测阳性
  •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有严重的危害患者安全、或影响患者完成研究的伴随疾病(如严重的高血压、糖尿病、甲状腺疾病等)
  • 筛选期血液学检查前 7 天内接受 GCSF 或输血治疗的
  • 近 5 年内患有其他原发性恶性肿瘤的患者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耐受性指标:主要采用 NCI-CTCAE4.0 标准评价剂量爬坡中是否出现 DLT 或达到 MTD

时间窗: 给药开始至第 28 天内

安全性指标:体格检查、ECOG 评分、实验室检查、心电图检查等。

时间窗: 给药当天至 28 天,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性评价;之后每两周进行一次安全性评价;两个周期后,如患者继续给药,每 4 周进行一次安全性评价直至进展

疗效评价:依据淋巴瘤 IRWG 标准评定治疗后的 ORR(CR+PR)及 DCR(CR+PR+SD)

时间窗: 2 个周期给药后

次要结局

  • 与疗效相关的生物标志物(给药后 56 天内)
  • 药代动力学参数,包括:首次给药:Cmax、AUC(0-t)、Tmax、T1/2、CL/F、V/F、Ke;多次给药:Cmax、Cav、Tmax、T1/2、CL/F、V/F、Ke、DF、AUCss(0-t)、AUCss(0-∞)。(给药后 56 天内)
  • 单药的剂量-效应关系(给药后 28 天内)

研究者

发起方
未提供
责任方
Sponsor
主要研究者

包悍英

上海璎黎药业有限公司

研究点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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