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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TR20232128
CTR20232128进行中(未招募)3 期

一项 AK104 联合化疗对比替雷利珠单抗联合化疗一线治疗 PD-L1 表达阴性的非小细胞肺癌(NSCLC) 有效性与安全性的随机、 双盲、 Ⅲ期临床研究

未提供62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762 人开始时间: 2023年7月13日
适应症
相关药物

试验速览

阶段
3 期
状态
进行中(未招募)
入组人数
762
试验地点
62
主要终点
(第二阶段)OS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暂无简介。

详细描述

本研究包括两个研究阶段: 第一阶段: AK104 不同剂量及频率联合化疗一线治疗 PD-L1 表达阴性的 NSCLC 的安全性 / 耐受性探索阶段。 第二阶段: AK104 联合化疗对比替雷利珠单抗联合化疗一线治疗 PD-L1 表达阴性的 NSCLC 有效性与安全性的随机、双盲、Ⅲ期临床研究阶段。 第一阶段主要目的: AK104 不同剂量及频率联合化疗一线治疗 PD-L1 表达阴性的 NSCLC 人群的安全性;评价 AK104 不同剂量及频率联合化疗在 PD-L1 表达阴性的 NSCLC 人群的客观缓解率(ORR)。 第二阶段主要目的: 1.比较 AK104 联合化疗与替雷利珠单抗联合化疗在 PD-L1 表达阴性的 NSCLC OS。 2.比较 AK104 联合化疗与替雷利珠单抗联合化疗在 PD-L1 表达阴性的 NSCLC 人群的 PFS(研究者根据 RECIST1.1 标准评估)。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安全性和有效性
分配方式
随机化
干预模型
平行分组
主要目的
Ak104不同剂量及频率联合化疗一线治疗pd-l1表达阴性的nsclc人群的安全性;评价ak104不同剂量及频率联合化疗在pd-l1表达阴性的nsclc人群的客观缓解率(orr)。 第二阶段
盲法
双盲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岁(最小年龄) 至 无上限(—)
性别
All
接受健康志愿者

入选标准

  • 能够理解并自愿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 知情同意书必须在执行研究要求的指定研究程序前签署。
  • 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ICF)当天年龄≥18 周岁。
  • 东部肿瘤协作组织(ECOG)体能状况评分为 0 或 1。
  • 组织学证实的、 不能行根治性治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 NSCLC。
  • 既往未接受过针对局部晚期或转移性 NSCLC 的系统性抗肿瘤治疗。
  • 经中心实验室检测的肿瘤组织 PD-L1 表达阴性(PD-L1 肿瘤细胞阳性比例评分【TPS】<1%)。
  • 可以提供既往存档的肿瘤组织样本。
  • 无 EGFR 敏感突变或 ALK 基因易位改变。
  • 根据 RECIST v1.1 标准,受试者至少有一个可测量肿瘤病灶。
  • 首次给药前 7 天内,育龄期女性必须确认血清妊娠试验为阴性并同意在研究药物使用期间及末次给药后 120 天内采用有效避孕措施。

排除标准

  • 组织学病理存在任何小细胞癌成分,如燕麦细胞型肺癌、中间细胞型肺癌、复合燕麦细胞型肺癌等。
  • 已知有获批 NSCLC 适应症的靶向药物治疗的驱动基因突变不可入组。
  • 存在脑干、脑膜转移、脊髓转移或压迫。
  • 存在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病灶。
  • 肿瘤侵犯或压迫周围重要脏器(如主动脉、心脏及心包、上腔静脉、 气管、食管等)或存在发生食管气管瘘或食管胸膜瘘风险;肿瘤纵隔淋巴结转移侵犯气管、主支气管。
  • 存在有临床症状的胸腔积液、心包积液或需要经常性引流的腹水(≥1 次 / 月)。
  • 首次用药前 6 个月内>30 Gy 的胸部放射治疗。
  • 在筛选期, 受试者出现研究者认为临床不可接受的原发疾病恶化的症状或体征。
  • 首次给药前 1 个月内发生慢性阻塞性肺病急性加重。
  • 当前存在未得到控制的合并疾病,包括但不限于失代偿性肝硬化、 肾病综合征、未控制的代谢紊乱、重度活动性消化性溃疡病或胃炎等相关疾病。
  • 除受试者在入组研究时患有的 NSCLC 外, 在之前 5 年内有活动性恶性肿瘤。
  • 首次给药前 28 天内除诊断肺癌之外有其它大手术, 或预计在研究期间需要进行大手术。
  • 存在严重神经或精神疾病,包括痴呆、抑郁症和癫痫发作。
  • ≥2 级周围神经疾病。
  • 存在有临床意义的心脑血管疾病或心脑血管风险因素。
  • 首次给药前 2 周内针对非靶病灶进行姑息性局部治疗; 首次给药前 2 周内接受过系统性非特异性免疫调节治疗;首次给药前 2 周内曾接受具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草药或中成药。
  • 既往接受过免疫检查点抑制剂、免疫检查点激动剂、免疫细胞治疗等针对肿瘤免疫作用机制的治疗。
  • 既往抗肿瘤治疗未能缓解的毒性。
  • 在首次给药前 14 天内需要使用糖皮质激素或其他免疫抑制药物进行全身治疗的受试者。
  • 已知对其他单克隆抗体产生严重超敏反应的病史或已知对所有研究药物或其任何成份有过敏或超敏反应史的受试者。
  • 研究治疗开始前 2 年内需要系统治疗的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 或研究者判断存在可能复发或计划治疗的自身免疫性疾病。
  • 已知存在间质性肺病或非感染性肺炎, 该疾病目前有症状或既往需要系统性糖皮质激素治疗, 研究者判断可能影响与研究治疗相关的毒性评估或管理。
  • 已知存在活动性肺结核。
  • 已知异体器官移植史和异体造血干细胞移植史。
  • 活动性乙型肝炎或活动性的丙型肝炎受试者。
  • 已知存在免疫缺陷病史或者 HIV 检测阳性者。
  • 在首次给药前的 28 天内接种了活疫苗, 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接种活疫苗。
  • 研究者认为可能会导致接受研究药物治疗有风险, 或将干扰研究药物的评价或受试者安全性或研究结果解析的任何情况。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第二阶段)OS

时间窗: 期中分析和最终分析

(第二阶段)OS

时间窗: 期中分析和最终分析

(第二阶段)由研究者根据 RECIST v1.1 评估的 PFS

时间窗: 期中分析和最终分析

(第一阶段)不良事件(AE)的发生率和严重程度、有临床意义的异常实验室检查结果

时间窗: 期中分析和最终分析

ORR

时间窗: 期中分析

(第二阶段)由研究者根据 RECIST v1.1 评估的 PFS

时间窗: 期中分析和最终分析

(第一阶段)不良事件(AE)的发生率和严重程度、有临床意义的异常实验室检查结果

时间窗: 期中分析和最终分析

ORR

时间窗: 期中分析

次要结局

  • (第一阶段)检出抗药抗体(ADA)的受试者数量和百分比。(期中分析和最终分析)
  • (第一阶段)由研究者根据 RECIST v1.1 评估的 ORR、DCR、 DoR、TTR、PFS 和 OS。(期中分析和最终分析)
  • (第二阶段)由 BIRC 根据 RECIST v1.1 评估的 PFS。(期中分析和最终分析)
  • (第二阶段)由研究者及 BIRC 根据 RECIST v1.1 评估的 ORR、DCR、DoR 和 TTR(期中分析和最终分析)
  • (第二阶段)安全性评估:不良事件(AE) 发生率和严重程度、有临床意义的异常实验室检查结果(期中分析和最终分析)
  • (第二阶段)PK 特征:AK104 给药后不同时间点的血清药物浓度(期中分析和最终分析)
  • (第二阶段)免疫原性评估: 检出抗药抗体(ADA) 的受试者数量和百分比(期中分析和试验期间)
  • (第二阶段)HRQoL 评估: 采用 EORTC QLQ-30 和 EORTC QLQ-LC29 生活质量评估量表进行测量(期中分析和最终分析)
  • (第一阶段)其他不良事件(AE)发生率和严重程度、有临床意义的异常实验室检查结果。(期中分析和最终分析)
  • (第一阶段)AK104 给药后不同时间点的血清药物浓度。(期中分析和最终分析)
  • (第二阶段)由 BIRC 根据 RECIST v1.1 评估的 PFS。(期中分析和最终分析)
  • (第二阶段)由研究者及 BIRC 根据 RECIST v1.1 评估的 ORR、DCR、DoR 和 TTR(期中分析和最终分析)
  • (第二阶段)安全性评估:不良事件(AE) 发生率和严重程度、有临床意义的异常实验室检查结果(期中分析和最终分析)
  • (第二阶段)PK 特征:AK104 给药后不同时间点的血清药物浓度(期中分析和最终分析)
  • (第二阶段)免疫原性评估: 检出抗药抗体(ADA) 的受试者数量和百分比(期中分析和试验期间)
  • (第二阶段)HRQoL 评估: 采用 EORTC QLQ-30 和 EORTC QLQ-LC29 生活质量评估量表进行测量(期中分析和最终分析)
  • (第一阶段)其他不良事件(AE)发生率和严重程度、有临床意义的异常实验室检查结果。(期中分析和最终分析)
  • (第一阶段)AK104 给药后不同时间点的血清药物浓度。(期中分析和最终分析)
  • (第一阶段)检出抗药抗体(ADA)的受试者数量和百分比。(期中分析和最终分析)
  • (第一阶段)由研究者根据 RECIST v1.1 评估的 ORR、DCR、 DoR、TTR、PFS 和 OS。(期中分析和最终分析)

研究者

发起方
未提供
责任方
Sponsor
主要研究者

姚志芳

康方药业有限公司 / 中山康方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研究点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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