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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hiCTR2200065629
ChiCTR2200065629尚未招募不适用

清化痰湿法治疗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病诊疗方案的规范化研究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上海市中医药管理局1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180 人开始时间: 2020年8月1日最近更新:

试验速览

阶段
不适用
状态
尚未招募
发起方
入组人数
180
试验地点
1
主要终点
脏瞬时弹性超声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观察清化痰湿法治疗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病(NAFLD)的临床疗效,形成清化痰湿法治疗 NAFLD 的诊疗规范,为中医药防治 NAFLD 提供规范、有效的诊疗方案。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干预性研究
主要目的
随机平行对照
盲法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 至 75(—)
性别
All

入选标准

  • 1.年龄在 18~75 岁的男性或女性。
  • 2.符合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病诊断标准者及《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病中医诊疗专家共识意见(2017)》中医证候分型的诊断标准。
  • 3.知情同意,患者自愿受试;获得知情同意书过程应符合 GCP 规定。
  • 4.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2 倍正常值上限、总胆红素(TBIL)≤2 倍正常值上限

排除标准

  • 1.由慢性心衰、营养不良及妊娠所致的脂肪肝、Reye 综合征脂肪肝、β-脂蛋白缺乏症、局限性脂肪肝患者。由糖尿病、长期使用激素、小肠旁路手术、肝细胞中毒性损伤、慢性发热性疾病如:结核病、溃疡性结肠炎、胃肠道术后慢性感染等引起的脂肪肝患者。
  • 2.重症脂肪肝伴有腹水、水肿、低钠低钾血症等疑似肝硬化表现者;由病毒、药物中毒、免疫性疾病等因素所致的肝炎或肝硬化。
  • 3.本次发病后已使用其他治疗单纯性脂肪肝的中西药物。
  • 4.具有严重的原发性心血管病变、肝脏病变、肾脏病变、血液学病变、肺脏疾病、或影响其生存的严重疾病,如肿瘤或艾滋病。
  • 5.精神或法律上的残疾患者。
  • 6.怀疑或确有酒精、药物滥用病史,或者根据研究者的判断、具有降低入组可能性或使入组复杂化的其他病变,如工作环境经常变动等易造成失访的情况。
  • 7.已知对本药组成成份过敏者。

研究组 & 干预措施

湿浊内停证

清化方+基础干预

肝郁脾虚证

清化方+当归、白芍、柴胡+基础干预

湿热蕴结证

清化方+竹叶、厚朴、薏苡仁、茵陈+基础干预

痰瘀互结证

清化方+桃仁、赤芍、郁金+基础干预

脾肾两虚证

清化方+党参、山药、黄芪、肉桂+基础干预

对照组

基础干预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脏瞬时弹性超声

时间窗: 0 周,12 周,24 周

肝脏 B 超

时间窗: 0 周,12 周,24 周

次要结局

  • 血清生化(0 周,12 周,24 周)
  • 胰岛素抵抗指数(0 周,12 周,24 周)
  • 胰岛素敏感指数(0 周,12 周,24 周)
  • 证候疗效(0 周,12 周,24 周)
  • 体重指数(0 周,12 周,24 周)
  • 腰臀比(0 周,12 周,24 周)

研究者

发起方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上海市中医药管理局

研究点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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