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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TR20221390
CTR20221390暂停生物等效性试验

单中心、随机、开放、双周期、交叉设计评价中国健康受试者空腹及餐后单次口服阿普米司特片的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

未提供1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60 人开始时间: 2022年6月10日

试验速览

阶段
生物等效性试验
状态
暂停
入组人数
60
试验地点
1
主要终点
Cmax、AUC0-t、AUC0-∞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暂无简介。

详细描述

采用单中心、随机、开放、双周期、交叉设计评价成都百裕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阿普米司特片(规格 30mg/片)为受试制剂、原研厂家生产的阿普米司特片(规格 30mg/片,商品名:OTEZLA ®)为参比制剂,进行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计算受试制剂的相对生物利用度,比较两种制剂的生物等效性;评估制剂在健康受试者体内的安全性。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分配方式
随机化
干预模型
交叉设计
盲法
开放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岁(最小年龄) 至 无上限(—)
性别
All
接受健康志愿者

入选标准

  • 健康受试者,年龄≥18 周岁的健康男性或女性受试者,男女比例适当;
  • 体重指数(BMI)在 19 .0 ~ 26.0 [BMI=体重(kg)/身高 2(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男性体重不低于 50 kg,女性体重不低于 45 kg;
  • 所有有生育能力的男性和女性受试者均同意从筛选期至试验结束后自己及其伴侣采取适当有效的物理避孕措施、无生育计划,且试验结束后 6 个月内采取有效的物理避孕和 / 或药物避孕措施,无捐精或捐卵计划;
  • 受试者充分了解试验目的、性质、流程以及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自愿作为受试者,并在所有研究程序开始前签署知情同意书;
  • 受试者能够与研究者作良好的沟通并能够依照研究规定完成研究。

排除标准

  • 对阿普米司特片任一组成成分过敏者;或有研究者判定为有临床意义的药物、食物过敏史及过敏体质(如对两种或以上药物、食物、花粉过敏)者;
  • 血管穿刺条件差,不能耐受静脉穿刺采血或有晕针、晕血史者;
  • 既往有严重的系统性疾病,如:呼吸、血液、内分泌、心脑血管、免疫、泌尿、消化道、肝、肾及代谢异常等疾病或精神障碍(如:抑郁、自杀倾向等)者,或有可能干扰试验结果的疾病者;
  • 给药前 3 个月内患过具有临床意义的重大疾病或接受过外科手术,或计划在试验期间进行外科手术者;
  • 育龄女性首次给药前 14 天内与伴侣发生过非保护性性行为者;
  • 哺乳期女性、妊娠期女性,妊娠检查阳性者;
  • 筛选前 3 个月内接种疫苗者(除新冠疫苗外),或筛选前 1 周内接种新冠疫苗者或计划在试验期间接种新冠疫苗者;
  • 给药前 3 个月内有献血 / 失血≥400 mL(女性正常生理期失血除外)或接受输血或使用血制品,或打算在试验期间或试验结束后 1 周内献血(包括血液成份)者;
  • 给药前 6 个月使用过毒品者,包括亚甲二氧基甲基安非他明(摇头丸)、甲基安非他明(冰毒)、氯胺酮、吗啡、四氢大麻酚酸(大麻)者;
  • 筛选 28 天内使用过任何可能与阿普米司特有相互作用的药物(如 CYP3A4 或 P-gp 抑制剂酮康唑、伊曲康唑、克拉霉素、红霉素、氟康唑、阿扎那韦、印地那韦、萘法唑酮、那非那韦、利托那韦、沙奎那韦、泰利霉素、伏立康唑,CYP3A4 诱导剂地塞米松、苯妥英、卡马西平、利福平、利福布汀、利福喷汀、苯巴比妥、圣约翰草等);
  • 给药前 14 天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保健品和功能性维生素者;
  • 不能进食或有吞咽困难,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接受统一饮食者(如不能耐受高脂餐食物,包括牛奶、鸡蛋、黄油、培根等食物者);
  • 既往长期习惯饮用过量(一天 8 杯以上,1 杯=250 mL)含有咖啡因的食物或饮料(如:咖啡、浓茶、可乐、巧克力等),或首次服药前 72 h 内摄入含有咖啡因的食物或饮料,或试验期间不能中断者;
  • 给药前 72 h 内,食用富含黄嘌呤的食物(如凤尾鱼、沙丁鱼、牛肝、牛肾等),或食用葡萄柚(西柚)及其制成的饮料,或食用含酒精的食物或饮料者;
  • 筛选前 4 周内已经开始了显著不正常的饮食(如节食、低钠)者;
  • 筛选前 3 个月内过量吸烟(≥5 支 / 天)或首次服药前 48 h 内吸烟,或试验期间不能中断吸烟者;
  • 筛选前 3 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 14 单位酒精(1 单位相当于啤酒 360 mL 或烈酒 45 mL(酒精含量为 40%)或葡萄酒 150 mL(酒精含量为 12%));首次服药前 48 h 内饮酒,或研究期间无法停止酒精摄入者;
  • 给药前 3 个月内参加过或正在参加其它药物临床试验者(定义为使用过临床研究用药);
  • 生命体征经研究医生判断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 首次给药前体格检查异常具有临床意义者;
  • 实验室检查异常具有临床意义者;
  • 心电图检查异常具有临床意义者;
  • 酒精呼气测试大于 0.0 mg/100 mL;
  • 研究者认为有其他任何不适宜参与本次研究情况者。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Cmax、AUC0-t、AUC0-∞

时间窗: 给药后 48h

次要结局

  • t1/2、Tmax、F、AUC_%Extrap、λz(给药后 48h)
  • 实验室检查结果、生命体征测量、心电图检查、体格检查和不良事件等(给药后 48h)

研究者

发起方
未提供
责任方
Sponsor
主要研究者

刘颖

成都百裕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研究点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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