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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TR20201765
CTR20201765进行中(未招募)2 期

评价金生源胶囊治疗肝硬化腹水(肝瘀脾虚、水湿内停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的随机、双盲、剂量-效应平行对照的多中心Ⅱa 期临床研究

未提供19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144 人开始时间: 2020年10月2日

试验速览

阶段
2 期
状态
进行中(未招募)
入组人数
144
试验地点
19
主要终点
腹部 B 超检查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暂无简介。

详细描述

以安慰剂对照,初步评价金生源胶囊治疗肝硬化腹水(肝瘀脾虚、水湿内停证)的有效性、安全性,并对金生源胶囊临床剂量进行探索,为Ⅱb 期临床试验确定合理有效安全的给药剂量提供依据。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安全性和有效性
分配方式
随机化
干预模型
平行分组
盲法
双盲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岁(最小年龄) 至 75岁(最大年龄)(—)
性别
All
接受健康志愿者

入选标准

  • 年龄:18-75 周岁(包括 18 周岁,75 周岁),性别不限。
  • 符合中医肝瘀脾虚、水湿内停证的辨证标准者。
  • 符合西医诊断为肝硬化腹水的患者。
  • 经肝硬化腹水分级标准被分为 1 级腹水和 2 级腹水的患者。
  • 自愿参加,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配合临床试验者。

排除标准

  • 合并 SBP 或者门静脉血栓或癌栓者或 1 年内有消化道出血史者。
  • 血性腹水者或张力性腹水者;或已施行自身腹水浓缩回输、TIPS 及肝移植等手术者。
  • 合并肝性脑病(3 级及以上)、重型肝炎、原发性肝癌、肝肾综合征,或者 ALT>10×ULN 或者 AST>10×ULN(如果合并 TBIL 升高 ALT>5×ULN)或者总胆红素>3×ULN 或者肌酐>1.5×ULN 者。
  • 合并有肿瘤、心血管、肾和造血系统等严重原发性疾病者或者 PLT<0.3×ULN 或者白蛋白<25g/L 者。
  • 因器质性疾病如前列腺肥大或输尿管肿瘤等导致严重排尿困难者。
  • 孕妇,哺乳期妇女或应用药物避孕者或试验期间有生育计划者。
  • 有精神病史或过敏病史或过敏体质者。
  • 不能理解本试验情况、不能合作,或在筛选访视前 30 天内参加或目前正在进行其他临床试验者。
  • 除肝硬化以外其他任何严重的或活动性的疾病,研究者认为可能会干扰受试者的治疗、评价或对研究方案的依从,包括任何未被控制的具有临床意义的肾脏、心脏、肺脏、血管、神经源性、精神心理类、消化系统、代谢性疾病(甲亢、肾上腺疾病),免疫功能紊乱或肿瘤等。
  • 有糖尿病和 / 或糖代谢异常且未经规范治疗,或经规范治疗血糖控制仍不理想者。
  • 入组前 30 天内使用过除方案规定基础治疗(螺内酯、呋塞米)以外的利尿剂者。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腹部 B 超检查

时间窗: 入组前(用药第-7-0 天) 、 用药期间(用药第 5±1 天、 用药第 10±1 天)及用药结束后(用药第 14±2 天) 各观察记录 1 次

腹围检查

时间窗: 入组前(用药第-7-0 天) 、 用药期间(用药第 5±1 天、 用药第 10±1 天)及用药结束后(用药第 14±2 天) 各观察记录 1 次

24h 尿量

时间窗: 入组前(用药第-7-0 天) 、 用药期间(用药第 5±1 天、 用药第 10±1 天)及用药结束后(用药第 14±2 天) 各观察记录 1 次

体重

时间窗: 入组前(用药第-7-0 天) 、 用药期间(用药第 5±1 天、 用药第 10±1 天)及用药结束后(用药第 14±2 天) 各观察记录 1 次

利尿药的使用数量

时间窗: 整个临床试验过程中,进行组内治疗前后及组间变化比较的统计分析

次要结局

  • 血常规(入组前(用药第-7-0 天) 及用药结束后(用药第 14±2 天) 各检查一次)
  • 大便常规(入组前(用药第-7-0 天) 及用药结束后(用药第 14±2 天) 各检查一次)
  • 心电图(入组前(用药第-7-0 天) 及用药结束后(用药第 14±2 天) 各检查一次)
  • 尿常规(入组前(用药第-7-0 天) 及用药结束后(用药第 14±2 天) 各检查一次)
  • 肝功能(入组前(用药第-7-0 天) 及用药结束后(用药第 14±2 天) 各检查一次)
  • 肾功能(入组前(用药第-7-0 天) 、 用药期间(用药第 5±1 天) 及用药结束后(用药第 14±2 天) 各检查一次。)
  • 凝血功能(入组前(用药第-7-0 天) 及用药结束后(用药第 14±2 天) 各检查一次)
  • C 反应蛋白(CRP)(入组前(用药第-7-0 天) 及用药结束后(用药第 14±2 天) 评估记录一次)
  • 降钙素原(PCT)(入组前(用药第-7-0 天) 及用药结束后(用药第 14±2 天) 评估记录一次)
  • Child-Pugh 评分(入组前(用药第-7-0 天) 及用药结束后(用药第 14±2 天) 评估记录一次)
  • 相关症状、体征分级评分(入组前(用药第-7-0 天) 、 用药期间(用药第 5±1 天、 用药第 10±1 天)及用药结束后(用药第 14±2 天) 各观察记录 1 次)

研究者

发起方
未提供
责任方
Sponsor
主要研究者

白石琦

上海钻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研究点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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