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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TR20200806
CTR20200806终止3 期

TAA013 对比拉帕替尼联合卡培他滨在 HER2 阳性乳腺癌患者中有效性和安全性的 III 期临床研究

未提供73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438 人开始时间: 2020年6月3日

试验速览

阶段
3 期
状态
终止
入组人数
438
试验地点
73
主要终点
根据 RECIST v1.1 标准,由第三方独立评审委员会(IRC)评估的无进展生存期(PFS)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暂无简介。

详细描述

主要目的: -对比 TAA013 与拉帕替尼联合卡培他滨在经曲妥珠单抗治疗失败的、不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 HER2 阳性乳腺癌患者中的有效性。 次要目的: -对比 TAA013 与拉帕替尼联合卡培他滨在经曲妥珠单抗治疗失败的、不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 HER2 阳性乳腺癌患者中的安全性。 -评价 TAA013 多次给药的药代动力学特征。 -评价 TAA013 的免疫原性。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安全性和有效性
分配方式
随机化
干预模型
平行分组
主要目的
-对比taa013与拉帕替尼联合卡培他滨在经曲妥珠单抗治疗失败的、不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her2阳性乳腺癌患者中的有效性。
盲法
开放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岁(最小年龄) 至 75岁(最大年龄)(—)
性别
All
接受健康志愿者

入选标准

  • 年龄≥18 且≤75 岁,性别不限
  • 组织学和 / 或细胞学确诊的浸润性乳腺癌,包括不可切除的局部晚期乳腺癌(LABC)或转移性乳腺癌(MBC)
  • 经免疫组织化学或荧光原位杂交确诊为 HER2 阳性(HER2 阳性定义为免疫组化结果为 3+或 ISH 阳性,具体参考附录 4)
  • 在治疗中或治疗后进展的(允许接受小于等于 2 线化疗的患者,内分泌治疗不计入线数),或在辅助治疗过程中或完成辅助治疗结束后进展的局部晚期乳腺癌或转移性乳腺癌
  • 既往在辅助治疗或局部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的治疗方案中,使用过含曲妥珠单抗±帕妥珠单抗的治疗方案
  • 根据 RECIST v1.1 标准,至少有 1 个可测量的靶病灶,且该病灶未接受过放射治疗
  • 有足够的器官功能,在随机前 7 天内的实验室检测结果要满足以下要求且检查前 14 天内未接受过输血或集落刺激因子治疗:
  • 中性粒细胞绝对值(ANC)≥1.5×109/L,且血小板计数≥90×109/L,且血红蛋白≥90g/L;
  • 肝功能:白蛋白≥25g/L,总胆红素≤1.5×正常值上限(ULN),天门冬氨酸转氨酶或血清谷草转氨酶(AST 或 SGOT)、丙氨酸转氨酶或血清谷丙转氨酶(ALT 或 SGPT)和碱性磷酸酶(ALP)≤2.5×ULN;肝转移时:ALT 和 AST≤5×ULN;骨转移时:碱性磷酸酶≤5×ULN
  • 肾功能:血清肌酐(Cr)≤1.5 倍正常值上限;
  • 凝血功能:国际标准化比率(INR)≤1.5×ULN,且部分促凝血酶原时间(PTT 或 APTT)<1.5×ULN
  • ECOG 体力状况评分 0 或 1
  • 育龄期妇女筛选期血妊娠试验为阴性(若有以下情况之一,则不需要血妊娠检查:受试者进行了绝育手术如子宫切除术和 / 或双侧卵巢切除术、连续 12 个月无月经(结合年龄等因素判定为绝经者)。但双侧输卵管结扎者需行血妊娠检查)
  • 患者自愿参加本试验并签署知情同意书,了解试验目的、过程、性质、意义、可能的获益和潜在的风险

排除标准

  • 既往有症状性充血性心力衰竭病史或有需要治疗的室性心律失常病史;随机前 6 个月内有心肌梗塞或不稳定性心绞痛等病史或美国纽约心脏病协会心功能分级≥3 级
  • 左心室射血分数<50%或低于医院正常值下限(由超声心动检查或心脏放射性核素扫描(MUGA)扫描确定);既往有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下降至 40%以下病史;或原来接受曲妥珠单抗治疗时,出现过症状性充血性心力衰竭(CHF)
  • 对曲妥珠单抗及其任何成分有≥3 级过敏反应史;或曾发生因为曲妥珠单抗导致须永久停药的毒性反应
  • 5 年内曾患除乳腺癌之外的其他恶性肿瘤,但不包含已治愈的局限性肿瘤,如宫颈原位癌、皮肤基底细胞癌等
  • ≥2 级周围神经病变(NCI-CTCAE V5.0 版)
  • 随机前存在影响药物服用、影响胃肠道吸收功能的疾病,如吸收不良综合征、小肠或胃切除术、溃疡性结肠炎等
  • 筛选时存在严重的、未控制的系统性疾病(如临床严重的心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包括间质性肺病或肺炎、代谢性疾病);存在具有临床意义的其他活动性感染
  • 随机前存在未经治疗、有症状或需要治疗以控制症状的脑转移,或随机前 1 个月(30 天)内有进行放疗、手术或其他治疗(包括皮质类固醇)以控制脑转移瘤症状者
  • 随机前 14 天内曾做过放疗;或随机前患者未从放疗产生的急性毒性(≥2 级, NCI-CTCAE V5.0 版)中恢复(脱发除外)
  • 随机前 21 天内,曾使用任何一种抗癌药物(包括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成药)或研究性新药或治疗(不包括乳腺癌内分泌治疗)
  • 既往有抗 HER2 的抗体偶联药物或酪氨酸激酶抑制剂治疗史
  • 有拉帕替尼和 / 或卡培他滨治疗史者
  • 已知对 5-氟尿嘧啶过敏或已知二氢嘧啶脱氢酶缺乏者
  • 已知对卡培他滨或拉帕替尼中的任何成分过敏者
  • 随机前 4 周内接受索夫立定或其类似物(如溴夫定)治疗者
  • 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且外周血乙肝病毒脱氧核糖核酸(HBV DNA)滴度检测≥ 1×104 拷贝数/mL(或 HBV-DNA 定量≥2000 单位/ml);活动性丙型肝炎;人体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阳性;存在活动性的梅毒检测阳性的患者
  • 孕妇、哺乳期妇女或者研究期间和末次给予试验用药品后 6 个月内有生育计划的患者
  • 应用阿霉素累积已达 500mg/m2 或同等剂量
  • 研究者认为患者存在其他不适合入组的情况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根据 RECIST v1.1 标准,由第三方独立评审委员会(IRC)评估的无进展生存期(PFS)

时间窗: 整个研究期间

次要结局

  • 有效性评价 根据 RECIST v1.1 标准,由研究者评估的无进展生存期(PFS) 根据 RECIST v1.1 标准,由第三方独立评审委员会和研究者评估的客观缓解率(ORR);缓解持续时间(DoR);治疗 8 周期内的疾病控制率(DCR) 总生存期(Overall Survival,OS)(整个研究期间)
  • 安全性评价 安全性检查包括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12 导联心电图、心脏超声等。依照 MedDRA 术语进行编码,根据 NCI-CTCAE V5.0 版标准对不良事件、严重不良事件、特殊关注不良事件(AESI)等进行分级、相关性判断等,评价试验组和对照组的安全性。(整个研究期间)
  • 药代动力学评价 根据 AUC0-t、Cmax,ss、Tmax,ss、Cave,ss、Cmin,ss、(Cmax,ss - Cmin,ss )/Cav,ss、(Cmax,ss - Cmin,ss )/Cmin,ss 及蓄积指数,评价 TAA013 的药代动力学特征(整个研究期间)
  • 免疫原性评价 以抗药抗体和 / 或中和抗体评价 TAA013 的免疫原性(整个研究期间)

研究者

发起方
未提供
责任方
Sponsor
主要研究者

刘东杰

东曜药业有限公司

研究点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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