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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TR20251680
CTR20251680招募中1 期

评价 UA026 片在健康成年受试者及中、重度斑块状银屑病成年患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特征和食物影响的 I 期临床研究

祐森健恒生物医药(上海)有限公司6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开始时间: 2025年4月28日
适应症
相关药物

试验速览

阶段
1 期
状态
招募中
发起方
试验地点
6
主要终点
安全性和耐受性终点指标包括但不限于:生命体征、体格检查、12 导联心电图、临床实验室检查及不良事件等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主要目的: 评估在健康成年受试者中单次和多次口服 UA026 片后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评估在中、重度银屑病成年患者中口服 UA026 片后的安全性及耐受性。 次要目的: 评估在健康成年受试者中单次和多次口服 UA026 片后的药代动力学特征; 评估在中、重度银屑病成年患者中口服 UA026 片后的药代动力学特征; 评估健康成年受试者在空腹和餐后单次服用 UA026 片后食物对药物的药代动力学的影响; 评估 UA026 在中、重度银屑病成年患者中的初步疗效; 评估 UA026 在健康成年受试者和中、重度银屑病成年患者中的药效学生物标志物的变化。 探索性目的: 探索在健康成年受试者中口服 UA026 片后的 QT/QTc 间期变化。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Interventional
主要目的
平行分组
盲法
双盲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岁 至 70岁(—)
性别
All

入选标准

  • 健康受试者:男性或女性,筛选访视时年龄在 18 至 55 周岁
  • 银屑病患者:男性或女性,筛选访视时年龄在 18 至 70 周岁
  • 健康受试者:男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 50 公斤、女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 45 公斤。体重指数在 18.5 ~ 28 kg/m2 范围内(包含边界值)
  • 银屑病患者:体重不低于 40 公斤,体重指数在 18.5 ~ 35 kg/m2 范围内(包含边界值);
  • 自愿参加本研究并提供签名并注明日期的知情同意书
  • a)无生育潜力,包括筛选访视前至少 6 周手术绝育(有记录的输卵管结扎、子宫切除术或双侧卵巢切除术),以及筛选访视前绝经≥12 个月(促卵泡激素(FSH)水平≥40IU/L 确认绝经),或
  • 有生育潜力,必须是非怀孕、非哺乳期,并且必须在给药前 30 天、研究期间和给药后 3 个月内使用非药物避孕措施,且在筛选访视和 D-1 时,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hCG)测试为阴性;受试者在此期间不得捐献卵子
  • 对于有生育能力女性伴侣的男性受试者,必须在给药前 14 天、研究期间和给药后 3 个月内使用非药物避孕措施。男性受试者在此期间不得捐献精子
  • 愿意依从研究方案规定的访视、研究治疗、实验室检查和其他研究相关程序和要求
  • 银屑病患者:斑块状银屑病患者,筛选时满足以下标准:
  • a)首次给药前罹患银屑病至少 6 个月,经研究者判断银屑病病情稳定,无明显进展或形态变化不显著
  • b)银屑病皮损面积和严重程度指数(PASI)≥12
  • c)静态医生整体评估(sPGA)≥3
  • d)银屑病受累体表面积(BSA)≥10%
  • e)经研究者判断可以接受光疗或系统性治疗
  • f)愿意停止局部和 / 或试验药物以外的系统疗法,局部保湿剂和用于挽救性治疗的低强度局部类固醇除外。

排除标准

  • 对试验用药品或其辅料过敏,或有严重过敏史(包括任何食物过敏或药物过敏)
  • 既往接受过 IL-17 小分子抑制剂
  • 有精神类疾病病史或家族史、遗传性免疫缺陷病史或家族史
  • 既往接受过造血干细胞移植、或既往接受过器官移植
  • 既往存在慢性或复发性感染性疾病,或真菌、寄生虫或霉菌性病原体引起的全身性感染,或其他机会性感染史
  • 已知的活动性或潜伏性结核病史、或未得到充分治疗的潜伏性结核感染、或结核病患者接触史
  • 筛选前 6 个月内发生过严重的骨骼或关节感染,或筛选前 3 个月内发生过严重感染(如因感染住院、或因感染接受过肠外抗生素治疗),或筛选前 3 个月内发生过带状疱疹病毒感染
  • 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阳性,或丙型肝炎抗体(HCV-Ab)阳性,或人免疫缺陷病毒抗体(HIV-Ab)阳性,或梅毒螺旋体抗体(TP-Ab)阳性
  • 存在任何急性感染,或具有任何感染的症状或体征
  • 存在手术部位、创伤部位、粘膜严重溃疡或骨折没有完全愈合,或存在胃肠道出血 / 穿孔风险(如在筛选前 6 个月内发生过活动性胃十二指肠溃疡、肠梗阻、溃疡性结肠炎、食管胃底静脉曲张、胃肠道穿孔),且经研究者评估有感染风险
  • 给药前 3 个月内存在肝功能异常或筛选期检查 ALT、AST、ALP 或 TBL 高于正常值上限且有临床意义
  • 凝血功能指标(包括凝血酶原时间和国际标准化比值)异常且有临床意义
  • 已知或怀疑有药物滥用史(如:吗啡、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四氢大麻酚酸、可卡因等),或基线药物滥用筛查阳性
  • 筛选前 1 年内酗酒(每周饮酒超过 14 个标准单位,1 个标准单位含 14g 酒精,如 5%的啤酒 360ml、40%的烈酒 45ml、12%的葡萄酒 120ml),或筛选期 / 基线期酒精呼气测试阳性
  • 筛选前 3 个月内每天吸烟超过 5 支、或摄取相当与 5 支烟草的含尼古丁制品,或不能遵守研究期间禁止吸烟规定
  • 筛选前 3 个月内接受过疫苗、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接受疫苗
  • 健康受试者:给药前 3 个月内接受了任何研究药物治疗或参加任何药物 / 研究器械试验
  • 银屑病患者:给药前 3 个月内接受了任何抗体或生物治疗相关的临床研究或器械试验,或在首次给药前 30 天或药物 5 个半衰期(以较长者为准)内参与过任何药物临床试验
  • 筛选前 3 个月接受过外科手术、或在本研究期间内计划接受外科手术
  • 健康受试者:既往有严重的或目前存在具有临床意义的中枢神经系统、心血管、肝脏、肾脏、肺部、消化道、代谢、血液、骨骼、免疫等系统慢性疾病,或其他由研究者判断可能影响研究或对受试者构成不可接受的风险的疾病或身体状况
  • 健康受试者:既往接受过影响消化道结构和功能的腹部手术史
  • 健康受试者:有消化道结构异常,或既往有胃肠道疾病史的患者(如胃肠道出血、胃肠道穿孔病、胃食管反流病、炎症性肠病史)或目前在临床上有明显或有临床意义的胃肠道疾病(如胆囊结石)或症状者,比如恶心、呕吐、腹泻等,或接受过胃肠道手术者
  • 健康受试者:筛选前 3 个月内存在无诱因腹泻症状者
  • 健康受试者:生命体征、体格检查或方案规定的实验室检查项目结果为异常有临床意义
  • 健康受试者:12 导联心电图异常且有临床意义,如:男性 QTcF 间期(Fridericia 校正)>450 ms,女性>470 ms
  • 健康受试者:血清肌酐清除率(Ccr)< 90 mL/min(根据 Cockcroft-Gault 公式计算)Cockcroft-Gault 公式:肌酐清除率(mL/min)=(140-年龄) × 体重 (kg) ×(0.85 [仅限于女性])/ 72 × 血清肌酐(mg/dL),或肌酐清除率(mL/min)=(140-年龄) × 体重 (kg) ×(0.85 [仅限于女性])/ 0.81 × 血清肌酐(μmol/L)
  • 银屑病患者:血清肌酐清除率(Ccr)< 60 mL/min(根据 Cockcroft-Gault 公式计算)
  • 健康受试者:在服用试验药物前 7 天内服用过任何与本品可能有相互作用的药物,如 CYP3A4 的强效抑制剂与诱导剂药物、P-gp 抑制剂相关药物
  • 健康受试者:筛选前 7 天内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药物代谢酶的药物;试验开始给药前 48 h 内服用过含有可诱导或抑制肝脏代谢酶的食物或饮料(如柚子 / 西柚 / 葡萄柚等);不同意或无法保证在试验首次给药前 48 h 至完成最后一个药代动力学血样采集期间不摄取任何含有或代谢后产生咖啡因或黄嘌呤食物或饮料(如咖啡、茶、巧克力)
  • 健康受试者:给药前 14 天(若所使用的药物的 5 个半衰期超过 14 天,则以 5 个半衰期为准)至最后一次访视期间,无法保证不使用任何药物(研究者允许使用的药物除外),包括处方药和非处方药(不包含无系统暴露风险的局部应用眼 / 鼻滴液和霜剂)、维生素(不包含常规维生素)、保健品及中草药
  • 筛选前 3 个月内曾献血或失血量≥400 毫升,或计划在研究期间内献血
  • 不能耐受静脉刺穿采血和 / 或有晕血、晕针史
  • 经研究者判断存在有其它严重的系统性疾病或实验室检查异常或其他原因而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
  • 银屑病患者:患有非斑块状银屑病(如点滴状、脓疱型、红皮病型银屑病或反向银屑病)
  • 银屑病患者:患有药物诱发银屑病或存在诱发风险(包括但不限于β受体阻滞剂、钙通道抑制剂或锂引起的新发银屑病或银屑病加重,以及入组前 2 年内新使用β受体阻滞剂或钙通道抑制剂)
  • 银屑病患者:已知或疑似存在除银屑病和银屑病性关节炎外的其他皮肤或系统性自身免疫性疾病
  • 银屑病患者:既往 IL-12/23 抑制剂(乌司奴单抗)、IL-23 抑制剂(古塞奇尤单抗、替拉珠单抗)、IL-17A 抑制剂(司库奇尤单抗、依奇珠单抗)、IL-17RA 抑制剂(布罗利尤单抗)治疗 3 个月及以上仍无效者
  • 银屑病患者:首次给药前 3 个月内接受 IL-12/23 抑制剂(乌司奴单抗)、IL-23 抑制剂(古塞奇尤单抗、替拉珠单抗)、IL-17 A 抑制剂(司库奇尤单抗、依奇珠单抗)、IL-17RA 抑制剂(布罗利尤单抗)治疗
  • 银屑病患者:首次给药前 2 个月内接受 TNF-α(依那西普、英夫利西单抗、阿达木单抗、赛妥珠单抗)治疗
  • 银屑病患者:首次给药前 1 个月内接受过针对银屑病系统性治疗(包括中药、JAK 抑制剂、PDE4 抑制剂、TYK2 抑制剂、甲氨蝶呤、环孢素、维 A 酸类等)或光疗
  • 银屑病患者:首次给药前 2 周内接受过针对银屑病局部治疗(糖皮质激素、维生素 D3 衍生物、维 A 酸类、钙调磷酸酶抑制剂、芳香烃受体激动剂、外用复方制剂、中药、JAK 抑制剂、PDE4 抑制剂等)
  • 银屑病患者:接受过其他经研究者判断可能会影响试验药物评估的其他单抗类药物,如在首次给药前 3 个月内接受过纳他珠单抗(Natalizumab)、依法利珠单抗(Efalizumab),或调节 B 细胞或 T 细胞的药物(如阿仑珠单抗[Alemtuzumab]、阿巴西普[Abatacept]、阿法西普[Alefacept]或维得丽珠单抗[Visilizumab]);或在首次给药前 6 个月内接受过利妥昔单抗(Rituximab)
  • 银屑病患者:筛选前 5 年内有恶性肿瘤或淋巴增生性疾病的病史(除外:筛选前 3 年内切除并认为治愈且无复发征象的皮肤基底细胞癌、皮肤鳞状细胞癌和宫颈原位癌)
  • 银屑病患者:根据纽约心脏协会标准,存在 III 级或 IV 级充血性心力衰竭;或存在不稳定的心血管疾病(指筛选前 3 个月内出现的临床恶化,如不稳定性心绞痛或快速心房颤动,或筛选前 3 个月内因心脏疾病住院)
  • 银屑病患者:白细胞计数、淋巴细胞计数或中性粒细胞计数低于正常值下限且有临床意义;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安全性和耐受性终点指标包括但不限于:生命体征、体格检查、12 导联心电图、临床实验室检查及不良事件等

时间窗: 整个研究期间

次要结局

  • 单次给药的 PK 参数包括但不限于:Tmax、Cmax、AUC0-t、AUC0-∞、t1/2、Vd/F、CL/F、MRT(给药当天至给药后 72 小时)
  • 多次给药的 PK 参数包括但不限于:Tmax、Cmin,ss、Cmax,ss、AUC0-τ、DF、Rac(给药当天至末次给药后 72 小时)
  • 空腹和餐后状态下单次给药的 PK 参数包括但不限于:Cmax、AUC0-t、AUC0-∞(如适用)、Tmax、t1/2、Vd/F、CL/F(给药当天至末次给药后 72 小时)
  • 银屑病患者疗效指标:PASI 评分较基线的变化百分比(D7、D14、D28、D42、D56)
  • 银屑病患者疗效指标:达到 PASI-50,PASI-75,PASI-90 的受试者百分比(D7、D14、D28、D42、D56)
  • 银屑病患者疗效指标:达到 sPGA 0/1 的受试者百分比(D7、D14、D28、D42、D56)
  • 银屑病患者疗效指标:sPGA 较基线的变化(D7、D14、D28、D42、D56)
  • 银屑病患者疗效指标:BSA 较基线的变化(D7、D14、D28、D42、D56)
  • 药效学生物标志物指标 健康受试者:血清 IL-17A 水平较基线的变化; 银屑病患者:血清 IL-17A、BD-2、IL-19 水平较基线的变化;(SAD:给药当天至给药后 72 小时; MAD:给药当天至末次给药后 14 天 银屑病患者:给药当天至末次给药后 14 天)
  • 探索性终点: 健康成年受试者口服给药 UA026 片后的 QT/QTc 间期变化与药物浓度之间关系。(给药当天至末次给药后 72 小时;)

研究者

发起方
祐森健恒生物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研究点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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