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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hiCTR2100047832
ChiCTR2100047832尚未招募4 期

阿美替尼联合安罗替尼与阿美替尼单药治疗 EGFR 突变型非小细胞癌肺癌脑转移的疗效与耐药机制研究

蕙兰公益基金会1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开始时间: 2020年8月1日最近更新:

试验速览

阶段
4 期
状态
尚未招募
发起方
试验地点
1
主要终点
恶性肿瘤软脑膜转移无进展生存期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本研究旨在探讨三代 EGFR-TKI 阿美替尼一线治疗 EGFR 突变型非小细胞癌肺癌脑膜转移的疗效及安全性,同时探索耐药机制和潜在的疗效预测标记物,为 EGFR 突变型 NSCLC 脑膜转移的患者提供有效精准的治疗方案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观察性研究
主要目的
非随机对照试验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 至 80(—)
性别
All

入选标准

  • 1)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
  • 2)年龄在 18 岁或 18 岁以上。
  • 3)经病理学或者细胞学诊断为 NSCLC。
  • 4)诊断为 NSCLC 之后的肿瘤组织样本或血液样本经中心实验室检测确认为 EGFR 敏感突变(包括外显子 19 缺失或 L858R,两者单独存在或共存其他 EGFR 位点突变均可)。如果肿瘤组织可及推荐送检肿瘤组织;若肿瘤组织不可及或患者不可接受组织活检,则送检血液样本。
  • 确诊为 NSCLC 之后未接受过任何系统性治疗。对于接受过局部治疗的患者,如果局部治疗范围内的病灶为非靶病灶,患者可以参加研究;
  • 患者经由 CSF 细胞学确诊为 LM,并且至少存在一个可以被 MRI 重复测量的病灶;
  • 东部肿瘤组织协作组(ECOG)体力状态评分为 0-2;
  • 8)育龄女性从筛选到停止研究治疗后 3 个月需采取合适的避孕措施且不应该哺乳。开始给药前,妊娠试验为阴性,或者满足下列标准之一证明没有妊娠风险:
  • a. 绝经后定义为年龄大于 50 岁和停止所有外源性激素替代治疗后闭经至少 12 个月。
  • b. 年龄小于 50 岁的女性,如果停止所有外源性激素治疗后闭经 12 个月或以上,且促黄体激素(LH)和卵泡刺激激素(FSH)水平在实验室绝经后参考值范围内,也可认为是绝经后。
  • c. 曾经接受不可逆的绝育手术,包括子宫切除,双侧卵巢切除或双侧输卵管切除,但双侧输卵管结扎除外。
  • 9)从筛选到停止研究治疗后 3 个月男性患者应使用屏障避孕(即避孕套)。
  • 10)受试者本人自愿参加并书面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 1) 接受过下列任一治疗:
  • a. 既往使用过任何 EGFR 酪氨酸激酶抑制剂治疗;
  • b. 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患者曾接受重大手术;
  • c. 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接受过超过 30%的骨髓照射,或者接受过大面积放疗;
  • d. 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7 天内,使用过 CYP3A4 强抑制剂、诱导剂或为 CYP3A4 敏感底物的治疗窗窄的药物。
  • 2)有其他恶性肿瘤且在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后 2 年内需要规范治疗或大手术的患者。
  • 3)经研究者判断,有任何严重或控制不良的全身性疾病,如控制不良的高血压、活动性易出血体质或活动性感染。不需要排查慢性疾病。
  • 难治性恶心,呕吐或慢性胃肠道疾病,不能吞咽研究药物或曾接受大范围的肠切除术,可能影响阿美替尼的充分吸收。
  • 符合以下任一一项心脏检查结果:
  • a. 静息状态下的 3 次心电图(ECG)检查得出的平均校正 QT 间期(QTc)> 470 msec,应用 Fridericia 公式进行 QT 间期校正(QTcF);
  • b. 静息 ECG 提示存在各种有临床意义的节律,传导或 ECG 形态学异常(例如完全性左束支传导阻滞、3 度房室传导阻滞、2 度房室传导阻滞和 PR 间期> 250 msec);
  • c. 存在任何增加 QTc 延长或心律失常事件风险的因素,如心力衰竭、低钾血症、先天性长 QT 综合征、长 QT 综合征家族史或 40 岁以下直系亲属的不明原因猝死或延长 QT 间期的任何合并药物;
  • d. 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40%。
  • 有间质性肺病病史、药物性间质性肺病病史、需要类固醇治疗的放射性肺炎病史或有临床活动性间质性肺病的任何证据。
  • 有任何核磁共振成像的禁忌症(即带有起搏器或其他植入式金属医疗设备的患
  • 骨髓储备或器官功能不足,达到下列实验室限值:
  • a. 绝对嗜中性粒细胞计数<1.5×109 / L;
  • b. 血小板计数<100×109 / L;
  • c. 血红蛋白<90 g/L(<9 g/dL);
  • d. 如果没有明确的肝转移,丙氨酸氨基转移酶> 2.5 倍的正常上限(ULN);如果有肝转移,丙氨酸氨基转移酶> 5×ULN;
  • e. 如果没有明确的肝转移,天冬氨酸氨基转氨酶> 2.5×ULN;如果有肝转移,天冬氨酸氨基转氨酶> 5×ULN;
  • f. 如果没有明确的肝转移,总胆红素> 1.5×ULN;或存在 Gilbert 综合征(未结合的高胆红素血症)或肝转移,总胆红素> 3×ULN;
  • g. 肌酐> 1.5×ULN 并且肌酐清除率<50 mL/min(通过 Cockcroft - Gault 公式计算);仅当肌酐> 1.5×ULN 时才需要确认肌酐清除率。
  • 哺乳期或者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 3 天内血或尿妊娠试验结果阳性的女性。
  • 对阿美替尼的任何活性或非活性成分或对与阿美替尼化学结构类似或阿美替尼同类别的药物有超敏反应史。
  • 11)任何严重或者未控制的眼部病变,经医生判断可能增加患者的安全性风险。
  • 12) 经研究者判断可能对研究的程序和要求依从性不佳的患者。
  • 13)研究者判断存在任何危及患者安全或干扰研究评估的状况的患者

研究组 & 干预措施

阿美替尼组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恶性肿瘤软脑膜转移无进展生存期

恶性肿瘤软脑膜转移整体反应率

次要结局

未报告次要终点

研究者

发起方
蕙兰公益基金会

研究点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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