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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TR20250990
CTR20250990进行中(未招募)3 期

芷根头痛安胶囊预防性治疗偏头痛(风寒挟瘀证)的有效性及安全性的多中心、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的 III 期临床研究

未提供25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480 人开始时间: 2025年3月18日

试验速览

阶段
3 期
状态
进行中(未招募)
入组人数
480
试验地点
25
主要终点
第 3 个疗程(治疗第 9~12 周)月平均偏头痛天数相对于基线的变化。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暂无简介。

详细描述

主要研究目的:评价芷根头痛安胶囊预防性治疗偏头痛的有效性; 次要研究目的: 评价芷根头痛安胶囊预防性治疗偏头痛的安全性; 探索性研究目的: 探索随访期内芷根头痛安胶囊预防性治疗偏头痛疗效的持续性。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安全性和有效性
分配方式
随机化
干预模型
平行分组
盲法
双盲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岁(最小年龄) 至 65岁(最大年龄)(—)
性别
All
接受健康志愿者

入选标准

  • 受试者知情,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 年龄在 18~65 周岁(包括上下限)之间;
  • 根据 ICHD-3(国际头痛学会,2018),被诊断为无先兆偏头痛或有先兆偏头痛;
  • 筛选前有≥12 个月的偏头痛病史;首次偏头痛发病年龄<50 周岁;
  • 符合中医辨证为风寒挟瘀证者;
  • 根据受试者报告,筛选前 3 个月,平均每月偏头痛发作次数为 2~8 次;
  • 导入期 28 天内头痛日记显示良好的依从性(记录至少 22 天),且导入期月平均偏头痛天数≥3 且<15 日(参见偏头痛日的定义)。

排除标准

  • 特殊类型偏头痛病史,如偏瘫型偏头痛、有脑干先兆偏头痛、单纯月经相关性偏头痛等;
  • 其他类型原发性头痛、继发性头痛或疼痛性颅神经病变病史,如慢性偏头痛、三叉神经自主神经性头痛、高血压性头痛、头颈部创伤头痛、颅内占位性病变引起的头痛以及五官科眼、耳、鼻及鼻旁窦病伴发的头痛等;筛选前 12 个月内有紧张型头痛病史;
  • 研究者认为合并有严重的心血管或脑血管疾病者,包括但不限于:具临床意义的缺血性心脏病(如不稳定型心绞痛);具临床意义的心律失常或心脏传导异常(如心房颤动、二度或三度心脏传导阻滞)或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的危险因素(如心力衰竭、心动过缓);筛选前 12 个月内心肌梗死、短暂性脑缺血发作或卒中、冠状动脉旁路手术或其他血运重建手术;心力衰竭,定义为纽约心脏病协会心功能分级 III 级或 IV 级;
  • 罹患任何严重的血液学、内分泌系统、肺部、肾脏、肝脏或
  • 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果有此类疾病史,但在筛选前,病情已稳定 1 年以上,而且研究者认为该疾病不会干扰研究,则可以筛选;
  • 研究者认为可能会影响研究药物吸收或代谢的既往胃肠系统手术或胃肠道疾病史(如腹泻综合征、炎性肠病)
  • 存在研究者认为可能影响患者参加本研究能力的具有临床意义的精神疾病的证据或病史,包括精神分裂症、双相情感障碍、重度抑郁症、广泛性焦虑症;
  • 筛选前 6 个月内有急性肝炎或慢性肝炎史(包括非酒精性脂
  • 肪性肝炎);乙肝:HBsAg 阳性和 / 或 HBcAb 阳性且 HBV
  • DNA 阳性或大于正常值上限;丙肝:HCV 抗体阳性且 HCV
  • RNA 阳性或大于正常值上限;
  • 符合任何下列实验室值: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或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1.5 倍正常值上限;肌酐(Cr)>1.5 倍正常值上限;
  • 筛选前 4 周或 5 个半衰期内(以长者计)内使用了方案规定的禁用药物或治疗;
  • 筛选前 4 个月内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接受头部、面部或颈部注射治疗性或美容性肉毒杆菌毒素者;
  • 研究者认为难以控制的高血压患者,诊室收缩压>180mmHg 和 / 或舒张压>100mmHg;
  • 人免疫缺陷病毒抗体(Anti-HIV)阳性;活动性梅毒螺旋体感染者;
  • 筛选前 3 个月内曾接受其他任何临床试验药物者;筛选前 1 个月内曾参加器械临床试验并接受治疗者;
  • 妊娠或哺乳期女性;育龄期女性受试者或伴侣为育龄期女性的男性受试者不同意在研究期间和末次研究药物治疗后 6 个月内避孕者;
  • 筛选前 6 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酗酒史(每周喝酒超过 14 单位酒精:1 单位=啤酒约 285mL,或烈酒约 25mL,或葡萄酒约 100mL)者;
  • 对试验药物成分过敏者;
  • 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者。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第 3 个疗程(治疗第 9~12 周)月平均偏头痛天数相对于基线的变化。

时间窗: 治疗 12 周。

次要结局

  • 月平均偏头痛天数相对于基线的变化等。 不良事件、严重不良事件的发生率等。(第 1 个疗程(治疗第 1~4 周)、第 2 个疗程(治疗第 5~8 周)以及 3 个疗程内月平均偏头痛天数相对于基线的变化。)

研究者

发起方
未提供
责任方
Sponsor
主要研究者

张健翔

山东新时代药业有限公司

研究点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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