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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TR20211555
CTR20211555已完成生物等效性试验

草酸艾司西酞普兰片在健康受试者中单中心、开放、均衡、随机、单剂量、双 周期、双交叉空腹和餐后状态下的生物等效性试验

未提供1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48 人开始时间: 2021年7月2日

试验速览

阶段
生物等效性试验
状态
已完成
入组人数
48
试验地点
1
主要终点
Cmax,AUC0-t,AUC0-∞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暂无简介。

详细描述

主要目的: 比较空腹及餐后给药条件下,安徽九洲方圆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草酸艾司 西酞普兰片(10mg/片)与 H. Lundbeck A/S 持证的草酸艾司西酞普兰片 (10mg/片,商品名:来士普®)在健康成年人群中吸收程度和速度的差异,评价其生物等效性。 次要目的: 评价空腹及餐后给药条件下,安徽九洲方圆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草酸艾司 西酞普兰片(10mg/片)的安全性。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分配方式
随机化
干预模型
交叉设计
主要目的
比较空腹及餐后给药条件下,安徽九洲方圆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草酸艾司 西酞普兰片(10mg/片)与 H. Lundbeck A/s 持证的草酸艾司西酞普兰片 (10mg/片,商品名:来士普®)在健康成年人群中吸收程度和速度的差异,评价其生物等效性。
盲法
开放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岁(最小年龄) 至 无上限(—)
性别
All
接受健康志愿者

入选标准

  • 受试者充分了解试验目的、性质、方法以及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自愿作为受试者,并在所有研究程序开始前签署知情同意书;
  • 年龄为 18 周岁以上(含临界值)的健康男性或女性受试者;
  • 男性体重>50.0kg,女性体重>45.0kg;体重指数(BMI)在 19.0~26.0kg/m2 范围内(包括临界值);
  • 生命体征检查、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便 常规、凝血四项)、12-导联心电图,结果显示正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者;
  • 受试者(包括男性受试者)在试验期间及试验结束后 3 个月内无生育计划并 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且无捐精、捐卵计划;
  • 能够和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且理解和遵守本项研究的各项要求者。

排除标准

  • 过敏体质,如已知对两种或以上物质有过敏史者,或已知对草酸艾司西酞 普兰以及相关辅料有既往过敏史者(问诊);
  • 在研究前筛选阶段或研究用药前发生急性疾病者(问诊);
  • 三年内有心血管、肾脏、呼吸、血液和淋巴、内分泌、免疫、精神、神经 肌肉、消化系统等慢性疾病史或严重疾病史者(问诊、电子系统查询);
  • 试验前 6 个月内经历过经研究者判断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 疾病或手术者,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问诊);
  • 试验前 4 周内接受过疫苗接种者(问诊);
  • 在首次服用试验药物前 2 周内使用过任何药物(包括处方药、非处方药、中 草药、保健品)者(问诊);
  • 试验前 28 天内使用过任何肝药酶诱导剂,特别是 CYP2C19 酶抑制剂(如: 奥美拉唑, 氟西汀、氟伏沙明、兰索拉唑、噻氯匹定)和多种酶的中等强 度抑制剂(如:西咪替丁)者(问诊);
  • 首次给药前 2 周内大量食用过或每周期给药前 48h 内摄入浓茶、含咖啡因或 酒精类的饮料或巧克力、火龙果、芒果、柚子、杨桃、番石榴、橘子、葡 萄柚或葡萄柚产品等影响药物代谢的食品者(问诊);
  • 有心脏、肝脏、肾脏、消化系统、神经系统、精神异常及代谢异常等病史 者(问诊);
  • 肾功能不全者(肌酐清除率<80mL/min),肌酐清除率计算 Cockcroft-Gault 公式*:CrCl=[(140-年龄)×体重(kg)]/[0.814×Scr(umol/L)]或 CrCl=(140-年龄)× 体重(kg)/72×Scr(mg/dL)。女性按计算结果×0.85(检查);
  • 血生化检查血清钠异常有临床意义或既往有低血钠症病史者(问诊、检查);
  • PHQ9 项评估表或 GAD7 项评估表总分大于 4 分(不含临界值)者(问诊);
  • 试验前 3 个月内参加过其它临床试验或使用过本试验相关药物者(问诊);
  • 试验前 3 个月内有献血行为者,6 个月内献血或其他原因失血总和达到或超 过 400mL 者(问诊);
  • 在过去的一年中,平均每周饮酒超过 14 单位酒精(1 单位=360mL 啤酒或 45mL 酒精量为 40%的白酒或 150mL 葡萄酒),或试验期间不能禁酒者,或 酒精呼气试验结果大于 0.0mg/100mL 者(问诊、检查);
  • 试验前 3 个月内日均吸烟量大于 5 支,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 产品者(问诊);
  • 试验前 3 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包括非医疗目的反复、大量地使用各类麻醉 药品和精神药品)或药物滥用筛查[包括:吗啡、冰毒(甲基安非他明)、 氯胺酮、摇头丸(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大麻(四氢大麻酚酸)等]阳 性者(问诊、检查);
  • 传染病筛查(包括:乙肝表面抗原、乙型肝炎 e 抗原、乙型肝炎 e 抗 体、乙 型肝炎核心抗体、丙型肝炎抗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梅毒螺旋体抗 体)任意一项为阳性者(检查);
  • 有异常出血或曾有出血性疾病史者(问诊);
  • 心电图 QTc 延长(男性≥0.45 秒,女性≥0.46 秒)者(检查);
  • 职业为运动员、司机或需要操作器械者(问诊);
  •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或有晕针晕血史者(问诊);
  • 乳糖不耐受者(问诊);
  •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接受统一饮食者(问诊);
  •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具有较低入组可能性或依从性较差(如体弱等)者 (问诊);
  • 女性受试者除上述要求外,符合下列条件的也应排除:
  • 试验前 30 天内使用口服避孕药者(问诊);
  • 女性受试者除上述要求外,符合下列条件的也应排除:
  • 试验前 6 个月内使用长效雌激素或孕激素注射剂(含孕激素型宫内节育器) 或埋植片者(问诊);
  • 女性受试者除上述要求外,符合下列条件的也应排除:
  • 育龄女性试验前 14 天内与伴侣发生非保护性性行为者(问诊);
  • 女性受试者除上述要求外,符合下列条件的也应排除:
  • 女性血妊娠检测阳性(检查);
  • 女性受试者除上述要求外,符合下列条件的也应排除:
  • 妊娠或哺乳期女性(问诊)。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Cmax,AUC0-t,AUC0-∞

时间窗: 给药后 96 小时

次要结局

  • Tmax,t1/2,λz,AUC_%Extrap(给药后 96 小时)
  • 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心电图、不良事件、严重不良事件(入组后至试验结束)

研究者

发起方
未提供
责任方
Sponsor
主要研究者

李君

安徽九洲方圆制药有限公司

研究点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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