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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hiCTR2500101709
ChiCTR2500101709尚未招募1 期

整合正念心理治疗改善青少年抑郁个体自伤行为的干预研究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1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开始时间: 2024年1月1日最近更新:

试验速览

阶段
1 期
状态
尚未招募
发起方
试验地点
1
主要终点
非自杀性自伤行为和想法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1. 验证 MORE 团体干预技术改善抑郁个体非自杀性自伤的有效性。
  2. 通过结合临床特质、认知、脑电、脑影像指标,探索非自杀性自伤的心理和神经机制。
  3. 结合干预前后以及随访的纵向重复测量数据,分析构建对抑郁症个体非自杀性自伤心理治疗效果的敏感指标,为临床个体化精准治疗方案拟定提供依据。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干预性研究
主要目的
随机平行对照
盲法
双盲,对评估者和被试隐藏分组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3 至 20(—)
性别
All

入选标准

  • 符合 DSM-5 抑郁症诊断标准;
  • 汉密尔顿抑郁量表(HAMD-17)评分大于 17;
  • 年龄在 13-20 周岁之间;
  • 智力正常,IQ>80;(做简版韦氏智力测验,IQ 对认知训练有公认的影响,对心理训练的影响也不可忽视)
  • 依据 DSM-5 建议的 NSSI 诊断标准,将伴 NSSI 个体入组。评估标准包括:①在过去的 1 年内,>=5 d 个体从事对躯体表面的可能诱发出血、淤伤或疼痛( 例如割伤、灼烧、刺伤、击打、过度摩擦) 的故意的自我损害,预期这些伤害只能导致轻度或中度的躯体损伤;②个体从事自我伤害行为是为了从负性的感觉或认知状态中获得缓解或解决人际困难或诱发正性的感觉状态;③这些故意的自伤与出现人际困难或负性的感觉想法或从事该行动之前有一段时间沉溺于难以控制的故意行为或频繁的想自我伤害有关;④该行为不被社会所认可,也不局限于揭疮痂或咬指甲;⑤该行为或结果引起有临床意义的痛苦,或妨碍人际、学业或其他重要功能;⑥该行为不仅仅出现在精神病性发作、谵妄、物质中毒或物质戒断时,该行为不能更好的用其他精神障碍和躯体疾病来解释。

排除标准

  • 合并精神分裂症、双相情感障碍、人格障碍等其他精神障碍者;
  • 有脑外伤、癫痫发作史或其他脑器质性疾病;
  • 有自杀企图、自杀想法或自杀行为者;
  • 目前正在接受重复经颅磁刺激及电休克治疗者;
  • 有肝肾功能损害、心电图异常或其他严重躯体疾病;

研究组 & 干预措施

横断对照组

实验组

主动对照组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非自杀性自伤行为和想法

脑电

核磁

次要结局

未报告次要终点

研究者

发起方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

研究点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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