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CTR1800016595进行中(未招募)2 期
肝郁舒颗粒治疗经前期综合征(肝郁气滞证)安全性和有效性的多中心、随机、双盲、剂量平行对照Ⅱ期临床试验
自筹5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240 人开始时间: 2017年9月30日最近更新:
试验速览
- 阶段
- 2 期
- 状态
- 进行中(未招募)
- 发起方
- 入组人数
- 240
- 试验地点
- 5
- 主要终点
- 黄体期 PMSD 平均分的变化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采用多中心、随机、双盲、剂量平行对照试验设计,探索不同剂量下肝郁舒颗粒治疗经前期综合征(肝郁气滞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为后续临床试验提供依据。
研究设计
- 研究类型
- 干预性研究
- 主要目的
- 随机平行对照
入排标准
- 性别
- Female
入选标准
- •(1)符合 PMS 回顾性诊断及前瞻性诊断标准;
- •(2)近 12 个月内月经规律,月经周期在 24~35(包括 24、35)天、行经 3~7(包括 3、7)天;
- •(3)中医辨证为肝郁气滞证;
- •(4)年龄在 18~45 岁之间(包括 18、45 岁);
- •(5)具有独立完成 PMS 症状日记、自评量表填写能力;
- •(6)自愿参加临床试验,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 •(1)子宫附件 B 超(经腹)、乳腺 B 超提示不适宜参加临床试验,包括但不限于卵巢囊肿≥5cm,或子宫肌瘤≥4cm,或可疑患有乳腺、生殖系统恶性肿瘤等情况;
- •(2)黄体中期血浆孕酮浓度≤5ug/L,提示无排卵者;
- •(3)妊娠或计划妊娠的女性,哺乳期妇女或哺乳期结束 3 个月以内的妇女;
- •(4)经过抑郁、焦虑自评量表评分发现处于重度焦虑、抑郁状态、或有自杀倾向者;
- •(5)既往确诊为精神分裂症、双相情感障碍、焦虑症、抑郁症等精神疾病或合并躯体化障碍的患者;
- •(6)近 6 个月内注射过或近 3 个月服用过性激素制剂、抗性激素制剂等对性激素有影响的药物;近 3 个月使用过神经阻滞药、抗抑郁药、抗焦虑、抗精神病药等治疗精神疾病的药物;患有某些疾病,需要在近 6 个月的试验期内接受上述治疗者;
- •(7)试验期间必须且只能采用工具避孕(不含性激素成分),对此不能接受或不能严格避孕者;
- •(8)肝功能 ALT、AST 超过参考值上限 1.5 倍,或肾功能 Scr 超过参考值上限者;
- •(9)合并心脑血管疾病、肝、肾、造血系统、内分泌系统及其他严重原发性疾病;
- •(10)过敏体质,及对本研究药物已知成分、任何辅料过敏或不能耐受者;
- •(11)怀疑或确有酒精、药物滥用史者;
- •(12)近 3 个月内参加过或正在参加其他临床试验者;
- •(13)根据研究者的判断,不适宜参加本研究者。
研究组 & 干预措施
大剂量组
肝郁舒颗粒 6g tid 口服
小剂量组
肝郁舒颗粒 3g 和安慰剂 3g tid 口服
零剂量组 / 安慰剂组
安慰剂 6g tid op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黄体期 PMSD 平均分的变化
PMTS 评分的变化
中医证候积分的变化
次要结局
未报告次要终点
研究者
研究点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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