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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TR20212898
CTR20212898终止1/2 期

评价 TJ011133 与特瑞普利单抗(Toripalimab)联合治疗晚期实体瘤受试者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和疗效的包含剂量递增以及剂量扩展的 I/II 期临床研究

未提供22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102 人开始时间: 2021年11月11日

试验速览

阶段
1/2 期
状态
终止
入组人数
102
试验地点
22
主要终点
TJ011133 联用特瑞普利单抗注射液的安全性和耐受性:不良事件、严重不良事件发生率及严重程度来评估 TJ011133 的安全性和耐受性(依据 NCI CTCAE 5.0 标准)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暂无简介。

详细描述

主要目的:1.评价 TJ011133 联用特瑞普利单抗注射液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2.评估 TJ011133 联用特瑞普利单抗注射液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的最大耐受剂量(MTD)或最大给药剂量(MAD);3.确定 II 期临床研究推荐给药剂量(RP2D)及最佳给药方案;4.探索 TJ011133 联用特瑞普利单抗注射液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初步疗效(依据 RECIST1.1 评估标准)。 次要目的:1.考察 TJ011133 联用特瑞普利单抗注射液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药效动力学特征; 2.考察 TJ011133 联用特瑞普利单抗注射液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药代动力学特征; 3.考察 TJ011133 联用特瑞普利单抗注射液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的免疫原性。 其他研究目的:探索 TJ011133 联用特瑞普利单抗注射液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疗效相关的生物标志物。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安全性和有效性
分配方式
非随机化
干预模型
单臂试验
主要目的
1.评价tj011133联用特瑞普利单抗注射液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2.评估tj011133联用特瑞普利单抗注射液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的最大耐受剂量(mtd)或最大给药剂量(mad);3.确定ii期临床研究推荐给药剂量(rp2d)及最佳给药方案;4.探索tj011133联用特瑞普利单抗注射液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初步疗效(依据recist1.1评估标准)。
盲法
开放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岁(最小年龄) 至 无上限(—)
性别
All
接受健康志愿者

入选标准

  • 年龄 18 岁以上(包含 18 岁),男女均可
  • ECOG 评分:0~1 分
  • 经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实体瘤患者,标准治疗失败或不耐受,或缺乏有效治疗方法的受试者:
  • 剂量递增阶段入组晚期实体瘤;
  • 剂量扩展阶段入组黑色素瘤、胃癌、头颈部鳞癌
  • 收集 FFPE 肿瘤组织切片:收集 8~13 张存档的治疗前(必选)和治疗期间剂量递增阶段 5~10 张(可选)、剂量扩展阶段 4-9 张(可选)的新鲜肿瘤活检组织制备的石蜡切片
  • 受试者至少有 1 个根据 RECIST V1.1 定义的可测量病灶
  • 主要器官功能正常(在首次给药前 7 天内),即符合相关实验室检查标准,部分实验室指标符合下述标准:
  • i. 血红蛋白≥ 10.0 g/dL,评价 7 天内未接受过输血,
  • ii. 中性粒细胞(ANC)≥1.5 ×109/ L,
  • iii. 血小板≥75×109/ L;
  • i. 肌酐清除率≥45 mL/min(Cockcroft-Gault 公式计算),
  • ii. 尿蛋白定性≤1+;或尿蛋白定性≥2+,24 小时尿蛋白<1g;
  • i. 血清总胆红素≤1.5×ULN,
  • ii. 天冬氨酸转氨酶(AST,SGOT)和丙氨酸转氨酶(ALT,SGPT)≤2.5×ULN,
  • iii. 血清白蛋白≥2.8 g/dL(采血前 2 周内未输注白蛋白);
  • i. 国际标准比值(INR),或凝血酶原时间(PT)≤1.5×ULN,或在使用剂量稳定的抗凝血剂时 PT 指标可以保持≤1.5×ULN,
  • ii. 活化部分凝血酶时间(aPTT)≤1.5×ULN,或在使用抗凝血剂时 aPTT 指标可以保持≤1.5×ULN;
  • 有生殖能力的男性或有怀孕可能性的女性(指没有进行过节育手术的男性或女性,以及没有绝经的女性),必须在试验过程中使用高度有效的避孕方法(如口服避孕药、宫内避孕器、禁欲或屏障避孕法结合杀精剂),且在最后一次给药后继续避孕 6 个月
  • 受试者自愿加入研究,签署知情同意书,依从性好,配合随访

排除标准

  • 既往接受过 CD47 或 SIRPα抑制剂治疗
  • 既往接受过 CAR-T 细胞疗法
  • 治疗开始前 4 周内接受过全身抗肿瘤治疗,除以下几项;
  • 亚硝基脲或丝裂霉素 C 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6 周内;
  • 口服氟尿嘧啶类和小分子靶向药物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2 周或药物的 5 个半衰期内(以时间长的为准);
  • 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2 周内。
  • 既往或目前存在两种或以上的原发肿瘤不能入组,除外已经治愈的原位癌和基底细胞癌。入选研究前合并有经过治疗稳定超过 5 年的其他肿瘤可以入组;
  • 治疗开始前 12 个月内发生过需要使用免疫调节药物系统治疗的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允许相关的替代治疗
  • 治疗开始前 2 周内接受过超过 7 天的皮质类固醇(每日超过 10mg 泼尼松当量)或其他免疫抑制剂进行全身治疗(在没有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的情况下,允许使用吸入或局部使用类固醇或肾上腺激素替代治疗超过 10mg 泼尼松当量)
  • 在治疗开始前 4 周内接受过其它未上市的临床研究药物或治疗;
  • 治疗开始前 4 周内接受过重大手术或严重创伤,或处于恢复期且经研究者判断将对试验造成影响,或在计划参加研究期间有手术安排
  • 治疗开始前 4 周内接受过胸部放疗或扩大野放疗(定义为超过 50%骨盆骨量或等效),或治疗开始前 2 周内接受过姑息性放疗;
  • 存在有症状的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且在开始试验给药之前 2 周内神经学不稳定或需要增加类固醇药物的剂量以控制 CNS 症状;
  • HBsAg 阳性且 HBV-DNA>500IU/ml 或研究中心检测下限[仅当研究中心检测下限高于 500IU/ml 时]);HCV 抗体阳性且 HCV-RNA 定量检测高于正常值上限;
  • 已知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血清反应阳性;
  • 存在无法控制的胸水、腹水、或心包积液;
  • 存在或既往有活动性间质性肺疾病;
  • 药物治疗无法获得良好控制的高血压患者。临床无法控制的高血压定义为收缩压>150mmHg 或舒张压>90mmHg (允许在研究开始之前调整治疗高血压药物,但是入组研究之前最新连续三次血压记录的平均值需≤150/90mmHg);
  •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尚未恢复到 CTCAE 5.0 等级评价≤1 级(研究者判断无安全风险的毒性除外,如脱发、2 级外周神经毒性、经激素替代治疗稳定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等);
  • 曾接受免疫治疗并出现≥3 级 irAE 或≥2 级免疫相关性心肌炎;
  • 存在临床重大意义的心血管疾病:包括纽约心脏病协会 NYHA 分级定义的 II~IV 级心功能不全、充血性心力衰竭、Ⅱ度以上心脏传导阻滞、过去 3 个月内发生心肌梗塞、不稳定性心律失常或不稳定性心绞痛、明显 QT 间期延长(男性>450 毫秒、女性>470 毫秒),应用 Fridericia 公式进行 QT 间期校正 (QTcF)、3 个月内发生脑梗塞,或 6 个月内接受过经皮冠状动脉成形术(PTCA)或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CABG);
  • 治疗开始前 6 个月内的深静脉血栓形成(治疗开始前超过 2 周未使用华法林抗凝可除外);
  • 治疗开始前 10 天内接受过溶栓治疗(用于维持静脉导管除外);
  • 任何需要静脉抗感染治疗的活动性感染;
  • 存在已知或怀疑不能够遵守研究方案的情况(例如,酗酒、药物依赖或心理障碍),或按照研究者的意见对于参与本研究可能会引起危险的受试者;或存在研究者认为参加本研究并非其最佳选择(例如损害健康)或者影响、限制或混淆研究方案评估的病症。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TJ011133 联用特瑞普利单抗注射液的安全性和耐受性:不良事件、严重不良事件发生率及严重程度来评估 TJ011133 的安全性和耐受性(依据 NCI CTCAE 5.0 标准)

时间窗: DLT 观察期结束

抗肿瘤活性:终点指标为客观缓解率(ORR)

时间窗: 试验结束

次要结局

  • 药效动力学(PD)终点:接受研究药物治疗后外周血白细胞表面 CD47 受体占有率;组织内 CD47 的受体占有率(完成随访期采血)
  • 药代动力学(PK)终点:TJ011133 的药代动力学特征(完成随访期采血)

研究者

发起方
未提供
责任方
Sponsor
主要研究者

李爽

天境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研究点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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