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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hiCTR2000031719
ChiCTR2000031719进行中(未招募)早期 1 期

基于移动技术的客观指标在抑郁症临床评估中的应用研究

北京市医院管理局青年人才培养“青苗”计划,项目编号:QML201819041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60 人开始时间: 2019年1月1日最近更新:
干预措施

试验速览

阶段
早期 1 期
状态
进行中(未招募)
发起方
入组人数
60
试验地点
1
主要终点
HAMD-17 总分及各条目分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探索基于移动技术的客观指标,能否在日常生活情境下反映抑郁症状严重程度及其变化。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观察性研究
主要目的
连续入组
盲法
N/a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 至 65(—)
性别
All

入选标准

  • 1)门诊患者,年龄 18~65 岁(包括 18 岁和 65 岁),性别不限;
  • 2)符合美国精神疾病诊断和统计手册第五版(DSM-5)抑郁症诊断标准,首发或复发均可,不伴有精神病性症状;
  • 3)本次发作未经过抗抑郁药系统治疗或近 14 天未使用抗抑郁药治疗;
  • 4)小学以上文化程度,能理解量表的内容;
  • 5)能够使用安卓智能手机、按研究要求佩戴智能手环;
  • 6)患者本人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 1)既往明确的躁狂或轻躁狂发作;
  • 2)既往诊断双相情感障碍者、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碍及其它疾病伴发的精神障碍者;
  • 3)既往曾有酒药依赖及急性中毒史的患者;
  • 4)目前具有严重自杀风险者;
  • 5)有独立的睡眠障碍(例如,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发作性睡病、磨牙症、周期性肢体运动障碍、不宁腿及其他睡眠行为异常);
  • 6)目前有严重影响心率及呼吸监测的疾病,如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急性发作期、哮喘急性发作期、窦性心动过速、窦性心动过缓、心律失常等疾病;
  • 7)既往使用艾司西酞普兰无效或过敏的患者;
  • 8)目前有严重躯体疾病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入组本项研究。

研究组 & 干预措施

case series

艾司西酞普兰

干预措施: 艾司西酞普兰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HAMD-17 总分及各条目分

时间窗: 基线和第 2、4 周

HAMA 总分及各条目分

时间窗: 基线和第 2、4 周

PHQ-9 总分及各条目分

时间窗: 基线和第 2、4 周

睡眠时间

时间窗: 每天

体温

时间窗: 每天

心率

时间窗: 每天

步数

时间窗: 每天

运动轨迹变化

时间窗: 每天

步频

时间窗: 每天

手机使用行为

时间窗: 每天

次要结局

未报告次要终点

研究者

发起方
北京市医院管理局青年人才培养“青苗”计划,项目编号:QML20181904

研究点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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