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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hiCTR1900021783
ChiCTR1900021783招募中4 期

阿帕替尼联合铂类 / 紫杉醇用于食管癌新辅助化疗的临床研究

未提供1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39 人开始时间: 2019年6月3日最近更新:
适应症

试验速览

阶段
4 期
状态
招募中
入组人数
39
试验地点
1
主要终点
客观缓解率(ORR)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评价阿帕替尼联合铂类 / 紫杉醇用于食管癌新辅助化疗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Observational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 至 75(—)
性别
All

入选标准

  • 年龄 18 岁-75 岁,男女均可;
  • 术前经内镜活检病理证实为食管鳞癌;
  • 无远端转移者;术前临床分期为 II~III 期,且均可接受食管癌根治手术;
  • 没有食管切除术的禁忌症;
  • ECOG 体力状况评分 0~1 分;
  • 重要器官的功能符合下列要求(开始研究治疗前 2 周不允许使用任何血液成分及细胞生长因子):
  • a. 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1.5×10^9/L;
  • b. 血小板≥80×10^9/L;
  • c. 血红蛋白≥8g/dL;
  • d. WBC≥≥4.0×10^9/L;
  • e. 胆红素≤1.5×ULN,ALT 和 AST≤2.5×UILN;如存在肝脏转移,则 ALT 和 AST≤5×ULN;
  • f. 血清 Cr≤1.5×ULN,肌酐清除率≥50mL/min(Cockcroft-Gault 公式);
  • g. 甲状腺功能正常;
  • 育龄妇女必须在入组前 7 天内进行妊娠试验(血清或尿液),且结果为阴性,并且愿意在试验期间和末次给予阿帕替尼后 8 周内采用适当的方法避孕。对于男性,应为手术绝育,或同意在试验期间和末次给予阿帕替尼后 8 周内采用适当的方法避孕;
  • 受试者自愿加入本研究。签署知情同意书,依从性好,配合随访。

排除标准

  • 既往接受过放化疗或其他抗肿瘤治疗者;
  • 对阿帕替尼、紫杉醇、顺铂等药物过敏者;
  • 患有高血压,且经降压药物治疗无法降至正常范围者(收缩压>140 mmHg / 舒张压> 90 mmHg);
  • 患有Ⅱ级以上心肌缺血或心肌梗塞、控制不良的心律失常(包括 QTc 间期延长男性≥450ms,女性≥470 ms);
  • 按照 NYHA 标准 III-IV 级心功能不全或心脏彩超检查:LVEF(左室射血分数)<50%;
  • 具有影响口服药物吸收的多种因素(比如无法吞咽、恶心呕吐、慢性腹泻和肠梗阻等);
  • 3 个月内出现过显著临床意义的出血症状或具有明确的出血倾向,如消化道出血、出血性胃溃疡、基线期大便潜血++及以上,或患有脉管炎等;
  • 尿常规显示尿蛋白≥++或证实 24 小时尿蛋白定量>1.0g;
  • 凝血功能异常(INR>1.5 或凝血酶原时间(PT)>ULN+4 秒或 APTT >1.5 ULN),具有出血倾向或正在接受溶栓或抗凝治疗;
  • 4 周内进行过大手术伤口未愈合的患者;
  • 具有症状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
  • 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5 年内已诊断为其他恶性肿瘤,经有效治疗的皮肤基底细胞癌、皮肤鳞状细胞癌和 / 或经有效切除的原位宫颈癌和 / 或乳腺癌除外;
  • 怀孕或哺乳期妇女;有生育能力的患者不愿或无法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者;
  • 研究者认为任何不适合进入试验的其他因素。

研究组 & 干预措施

治疗组

甲磺酸阿帕替尼+紫杉醇注射液+顺铂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客观缓解率(ORR)

次要结局

  • 疾病控制率(DCR)
  • 无病生存期(DFS)
  • 总生存期(OS)
  • 生活质量评分(QoL)
  • R0 切除率
  • 安全性:不良事件

研究者

发起方
未提供

研究点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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