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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hiCTR-IOR-15005755
ChiCTR-IOR-15005755进行中(未招募)不适用

序贯分层联合治疗初发多发性骨髓瘤的临床研究

自筹1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300 人开始时间: 2015年1月1日最近更新:

试验速览

阶段
不适用
状态
进行中(未招募)
发起方
入组人数
300
试验地点
1
主要终点
完全缓解率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1. 通过多中心合作研究,评价诱导治疗-巩固治疗-维持治疗的联合治疗方案治疗骨髓瘤有效性和安全性。
  2. 对血清游离清链(FLC)、白蛋白(ALB)和微球蛋白(β2-MG)等不同预后因子构成的 MM 预后分层模式进行验证
  3. 通过更大系列研究,进一步明确我国 MM 的主要细胞及分子遗传学变化特征及意义,建立以分子遗传学为基础的预后评估体系。
  4. 通过开展多中心研究,对我们设计的基于治疗疗效分层的规范化治疗方案进行验证和优化;提出基于治疗疗效分层的 MM 规范化治疗(即个体化治疗)方案,使 MM 的治疗总有效率和 5 年生存率明显提高。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干预性研究
主要目的
随机平行对照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 至 —(—)
性别
All

入选标准

  • 初发 MM 诊断并具有可测量病情活动性(有症状)多发性骨髓瘤患者,
  • a)年龄≥18 岁的男性或女性
  • b)符合 MM 诊断标准(具体诊断标准后附)
  • c)至少一项相关的器官损害或组织损伤的症状:
  • 东部肿瘤学协作组体能评分(ECOG)≤2 分,预计生存期超过 2 个月;
  • 属于“可测量的病变”(measurable diease):血清 M 蛋白≥10g/L 和 / 或 24 小时尿 M 蛋白≥200mg;
  • 无活动性传染性疾病; 主要脏器无严重器质性病变(由本病引起的肾功能不全除外);
  • 基线(在治疗前 7 天之内进行,诱导治疗期之前)符合以下实验室检查指标的要求:
  • 血小板>50*10^9/L;心率 >50 次 / 分
  • 总胆红素≤(相同年龄段的)正常值上限 1.5 倍;AST 和 ALT≤(相同年龄段的)正常值上限 2.5 倍;
  • 无近期发生的心肌缺血病(如不稳定心绞痛、6 个月以内发生的心肌梗塞)
  • 能够吞咽和经口服药;
  • 受试者必须完成实验方案中列出的所有筛查评估;
  • 已签署知情同意书。18 岁及以上者由患者本人或直系亲属签署知情同意书;从患者的病情考虑,若患者本人签字不利于病情治疗,则由法定监护人或患者直系亲属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 对硼酸盐过敏;
  • 严重的肝功能损害: HIV 阳性,或甲肝、乙肝、丙肝感染活动期患者;或乙肝病毒 DNA 拷贝数>10^4;肝功指标>2.5×正常高限;
  • 治疗前出现 2 级或以上的末梢神经病变或疼痛;
  • 任何会使参加本研究的患者遭受不可接受风险的严重疾病,包括但不限于不稳定性心脏病患者,定义为:过去 6 个月内发生过诸如 MI 这样的心脏事件、NYHAⅢ-Ⅳ级心力衰竭、未得到控制的房颤或高血压;其状况需要长期应用类固醇或免疫抑制剂治疗的患者等。
  • 需要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的肾功能衰竭;
  • 治疗前存在严重血栓事件;
  • 入组前 30 天内接受大手术者;
  • 除多发性骨髓瘤之外的恶性肿瘤病史,除非患者疾病治愈期超过 3 年;
  • 妊娠、泌乳期间或不同意避孕;
  • 严重感染性疾病(未治愈的结核病、肺曲霉菌病);
  • 需要药物治疗的癫痫、痴呆及其他精神状况异常不能理解或遵从研究方案者;
  • 可能干扰受试者参与研究或研究结果评估的药物滥用、医学、心理或社会状况

研究组 & 干预措施

<65 岁诱导治疗后>75%PR 患者

含硼替佐米方案维持治疗

<65 岁诱导治疗后<75%PR 患者

含来那度胺方案维持治疗

<65 岁诱导治疗后

硼替佐米与来那度胺联合治疗

≥65 岁诱导治疗<75%PR 患者

硼替佐米与来那度胺联合治疗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完全缓解率

非常好的部分缓解

部分缓解

疾病进展时间

无进展生存期

总体生存时间

次要结局

  • 无病生存时间

研究者

发起方
自筹

研究点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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