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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TR20243226
CTR20243226进行中(未招募)3 期

一项在未经 ROS1-TKI 治疗的 ROS1 阳性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中比较 Taletrectinib 与标准 治疗克唑替尼的 III 期、多中心、开放性研究(TRUST-III)

未提供11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28 人开始时间: 2024年8月27日

试验速览

阶段
3 期
状态
进行中(未招募)
入组人数
28
试验地点
11
主要终点
PFS,由盲态独立评审委员会(BIRC)根 据 RECIST v1.1 标准评估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暂无简介。

详细描述

1、评价 taletrectinib 与标准治疗(SOC)克唑替尼在未经 ROS1 抑制剂治疗的 ROS1 +局部晚期或转移性 NSCLC 患者中的有效性:根据由盲态独立审评委员会(BIRC)判定的无进展生存期(PFS)判定 2、在未经 ROS1 抑制剂治疗的 ROS1 +局部晚期或转移性 NSCLC 患者中评价并比较 taletrectinib 与 SOC 克唑替尼的经确认的客观缓解率(ORR)、缓解持续时间(DOR)、至缓解时间(TTR)、疾病控制率(DCR)和研究者评估的 PFS 3、基于 BIRC 根据 RECIST v1.1 标准对放射影像结果进行的审阅,评价并比较中枢神经系统(CNS)病灶的至疾病进展时间(TTP) 4、评价并比较 taletrectinib 与 SOC 克唑替尼在未经 ROS1 抑制剂治疗的 ROS1 +局部晚期或转移性 NSCLC 患者中的总生存期(OS) 5、评价 taletrectinib 与克唑替尼相比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安全性和有效性
分配方式
随机化
干预模型
平行分组
盲法
开放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岁(最小年龄) 至 无上限(—)
性别
All
接受健康志愿者

入选标准

  • 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为局部晚期或复发性(不适合多学科综合治疗的 IIIB 期)或转移性(IV 期)NSCLC。
  • 有既往 ROS1 融合检测阳性的检测报告。
  • 根据 RECIST v1.1 标准,至少具有 1 个可测量病灶。
  • 允许纳入既往脑转移或软脑膜转移,如果研究基线时无症状或偶然确诊。如果受试者因 CNS 转移出现神经系统症状或体征,受试者需要在入组前至少 7 天完成局部治疗(手术和 / 或放疗),并且临床稳定,无需增加皮质类固醇剂量或使用抗惊厥药来控制症状。
  • 年龄≥ 18 岁(或根据当地法规要求≥ 20 岁)。
  • 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评分为 0-1。
  • 足够的器官功能,符合以下标准:
  • a. 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 3.0 ×正常值上限
  • (ULN)(合并肝脏转移的受试者≤ 5.0 × ULN)
  • b. 血清总胆红素:≤ 1.5 × ULN(Gilbert 综合征受试者≤ 3.0 × ULN)
  • c. 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 1500/μL
  • d. 血小板计数:≥ 75,000/μL
  • e. 血红蛋白:≥ 9.0 g/dL
  • f. 肌酐清除率估计值(CLcr)≥ 45 mL/min.
  • 根据美国国家癌症研究所不良事件通用术语标准(NCI CTCAE v5.0),既往抗肿瘤治疗引起的所有毒性已恢复至≤ 1 级,或在随机分组时已恢复至既往基线水平。
  • 受试者自愿并能够提供书面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 既往接受过试验性抗肿瘤药物治疗 NSCLC。
  • 既往接受过任何 TKI,包括 ROS1 靶向 TKIs。
  • 接受免疫检查点抑制剂治疗局部晚期或转移性疾病。
  • 既往接受过超过 1 种以上全身抗肿瘤治疗方案用于治疗局部晚期或转移性疾病。
  • 随机分组前 28 天内接受过大手术。允许进行小手术操作,如导管置入或微创活检。
  • 筛选时存在症状性 CNS 转移(脑实质或软脑膜),或无症状性疾病在随机分组前 7 天内需要增加皮质类固醇剂量以控制症状。允许既往无 CNS 转移体征或症状史但接受预防治疗性类固醇或抗惊厥药治疗的受试者入组。
  • 存在脊髓压迫(症状性或无症状,并经放射学影像证实)。允许患有软脑膜疾病且无脊髓压迫的受试者加入研究。
  • 随机分组前 28 天内存在控制不佳的胸腔、腹腔或心包积液,指伴有需要持续引流的恶性积液(每月一次或更多次引流)
  • 诊断为 NSCLC 以外的其他原发性恶性肿瘤,以下情况除外:经充分治疗的非黑色素瘤皮肤癌或宫颈原位癌;经过根治性治疗的非转移性前列腺癌;或患有其他原发性恶性肿瘤且自其他原发性恶性肿瘤诊断后至少 3 年明确无复发的受试者。
  • 随机分组前 6 个月内患有具有临床意义的心血管疾病:心肌梗死、重度 / 不稳定型心绞痛、接受冠状动脉 / 外周血管内治疗、心脏衰竭或脑血管疾病(包括短暂性脑缺血发作)、肺栓塞、深静脉血栓或其他有临床意义的严重血栓。
  • 已知患有控制不佳的高血压病史。入组研究时,高血压受试者应接受控制血压的治疗。
  • 随机分组前 6 个月内持续存在≥ CTCAE 2 级的心律不齐、任何级别的控制不佳的房颤、或采用 Fredericia 公式经心率校正的 QT 间期(QTcF)> 470 毫秒(女性)或 QTc>450 毫秒(男性),或症状性心动过缓< 45 bpm;受试者接受已知与尖端扭转性室性心动过速(TdP)发生相关的药物治疗。
  • 患有活动性和具有临床意义的细菌、真菌或病毒感染,包括但不限于乙型肝炎病毒(HBV)、丙型肝炎病毒(HCV)、已知 HIV 或 AIDS 相关疾病。
  • 现患或具有间质性肺病(ILD)、药物相关肺炎或需要类固醇治疗的放射性肺炎病史。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PFS,由盲态独立评审委员会(BIRC)根 据 RECIST v1.1 标准评估

时间窗: 研究期间

次要结局

  • 由 BIRC 和研究者根据 RECIST v1.1 标准评估的客观缓解率(ORR)、缓解持续时间(DOR)、至缓解时间(TTR) 和疾病控制率(DCR)(研究期间)
  • 研究者根据 RECIST v1.1 标准评估的无进展生存期(PFS)(研究期间)
  • 由独立影像评估委员会 根据 RECIST v1.1 标准评估: 颅内(IC)-至疾病进展时间(IC-TTP) 颅内客观缓解率(IC-ORR)(研究期间)
  • 颅内缓解持续时间(IC-DOR) 颅内无进展生存期(IC-PFS) 6、12、18、24 和 36 个月的颅内疾病进展率(ICPR)(研究期间)
  • 总生存期(研究期间)
  • 不良事件发生率(研究期间)
  • 所有接受 taletrectinib 给药的受试者的 血浆 taletrectinib 浓度(研究期间)
  • 根据 EORTC(欧洲癌症研究和治疗 组织)QLC-C30、EORTC QLQLC13、EQ-5D-5L 评估的患者报告结局( PRO)(研究期间)

研究者

发起方
未提供
责任方
Sponsor
主要研究者

白俐

葆元生物医药科技(杭州)有限公司 / 凯莱英生命科学技术(天津)有限公司

研究点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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