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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TR20211319
CTR20211319终止1 期

注射用 A166 用于治疗既往经标准治疗失败的 HER2 过表达不可切除的局部晚期、复发、或转移性尿路上皮癌患者的单臂、开放的 Ib 期临床研究

未提供1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74 人开始时间: 2021年6月29日

试验速览

阶段
1 期
状态
终止
入组人数
74
试验地点
1
主要终点
评价注射用 A166 治疗 HER2 过表达不可切除的局部晚期、复发或转移性尿路上皮癌患者的安全性、耐受性,确定后续临床实验推荐的给药剂量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暂无简介。

详细描述

主要目的: 第一阶段:评估注射用 A166 的安全性、耐受性;第二阶段推荐剂量(RS2D)。 第二阶段:评估注射用 A166 在 RS2D 治疗的安全性、耐受性;客观缓解率(ORR)。 次要目的: 第一阶段

  1. 评估注射用 A166 治疗的初步疗效(疗效指标:ORR、DCR、DOR、PFS、TTP);
  2. 评估注射用 A166、Duostatin-5 的药代动力学特征;
  3. 评估注射用 A166 的免疫原性。 第二阶段
  4. 评估注射用 A166 治疗的初步疗效(疗效指标:DCR、DOR、PFS、TTP);
  5. 评估注射用 A166、Duostatin-5 的药代动力学特征;
  6. 评估注射用 A166 的免疫原性。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安全性和有效性
分配方式
非随机化
干预模型
单臂试验
主要目的
第一阶段:评估注射用a166的安全性、耐受性;第二阶段推荐剂量(rs2d)。 第二阶段:评估注射用a166在rs2d治疗的安全性、耐受性;客观缓解率(orr)。
盲法
开放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岁(最小年龄) 至 无上限(—)
性别
All
接受健康志愿者

入选标准

  • 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年龄≥ 18 岁,性别不限;
  • 经组织病理学确诊的尿路上皮癌患者,包括:
  • a) 不可切除的局部晚期、复发或转移性尿路上皮癌患者;
  • b)提供符合要求的肿瘤组织进行 HER2 检测,且经评估为 HER2 过表达。本研究中 HER2 过表达的定义:免疫组化(IHC)为 3+或 2+;
  • 根据 RECIST 1.1 标准,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的病灶
  • 针对局部晚期、复发或转移性疾病,至少接受过一线全身化疗后出现疾病进展或不能耐受一线全身化疗;若新辅助 / 辅助化疗结束后 6 个月内出现疾病进展或复发,可以认为新辅助 / 辅助治疗是针对疾病的一线全身化疗;
  • 经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评分 0 或 1 分;预期生存期≥ 3 个月;
  • 具有充分的器官和骨髓功能(签署知情同意书前 1 周内未接受过输血、重组人促血小板生成素或集落刺激因子治疗),包括:
  • a) 血常规:白细胞计数(WBC)≥ 3.5×10^9/L;中性粒细胞计数(NEUT#)≥ 1.5×10^9/L;血小板计数(PLT)≥ 100×10^9/L 或正常值下限;血红蛋白≥ 90 g/L;
  • b) 肝功能: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 2.5×正常值上限(ULN),对于有肝转移患者,ALT 和 AST≤ 5×ULN;总胆红素(TBIL)≤ 1.5×ULN;
  • c) 肾功能:肌酐≤ 1.5×ULN 或肌酐清除率≥ 40 ml/min(应用标准的 Cockcroft-Gault 公式,详见附件);
  • d) 凝血功能: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国际标准化比值(INR)、凝血酶原时间(PT)≤ 1.5×ULN;
  • e) 超声心动图(ECHO)或多门电路控制采集(MUGA)扫描显示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 50%
  • 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患者已从前期抗肿瘤治疗的毒性反应中恢复至≤ 1 级(根据 NCI CTCAE 第 5.0 版判断),脱发、白癜风等研究者判断无安全风险的毒性除外;
  • 自签署知情同意书至末次给予试验药物后 6 个月,具有生育能力的患者(无论男女)须接受有效的医学避孕措施;
  • 患者自愿加入本研究,签署知情同意书,并且能够遵守方案规定的访视及相关程序。

排除标准

  • 已知对注射用 A166 及其组份过敏或对其他单克隆抗体有严重超敏反应史;
  • 既往因任何毒性导致曲妥珠单抗永久停药者;
  • 既往使用过小分子毒素为微管蛋白抑制剂的其他 HER2-ADC 药物;
  • 需要治疗的严重或无法控制的心脏疾病或临床症状,包括:
  • a) 美国纽约心脏病学会(NYHA)分级为 3 级或 4 级的充血性心力衰竭;
  • b) 药物无法控制的不稳定型心绞痛;
  • c) 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 6 个月内发生过心肌梗死;
  • d) 需要药物治疗的严重心律失常(房颤或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除外);
  • 基线测量,QTc 间期>450 ms(男性),>470 ms(女性)
  • 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 4 周内进行过大型手术或眼科手术者;不佩戴隐形眼镜无法正常日常生活者;
  • 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接受过任何化疗、放疗、靶向治疗、免疫治疗或其他临床试验药物;在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 2 周内接受过具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成药治疗;
  • 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 4 周内存在不稳定的脑转移,或需要放疗、手术或类固醇激素治疗以控制症状的脑转移;
  • 活动性乙型肝炎(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且 HBV-DNA 高于检测正常值上限)或活动性丙型肝炎患者(丙肝抗体阳性,且 HCV-RNA 高于检测正常值上限);
  • 人免疫缺陷病毒(HIV)阳性患者;
  • 存在需要系统性治疗的处于活动期或进展期的感染,如活动性肺结核;
  • 既往 5 年内患有其他恶性肿瘤(已治愈的甲状腺癌、宫颈原位癌、非黑色素瘤性皮肤癌除外);
  • 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 2 年内存在需要系统治疗(如使用免疫调节剂、皮质类固醇或免疫抑制剂)的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使用激素替代治疗(如甲状腺素、胰岛素,或肾或垂体机能不全的生理性皮质类固醇替代治疗)且临床指标控制佳的患者可以入组;
  • 存在无法控制或控制不佳的系统性疾病,包括糖尿病、高血压、肝硬化、间质性肺炎、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经引流后控制不佳的胸腔积液,腹水或心包积液等;
  • 既往接受过异体造血干细胞移植或器官移植者;
  • 估计患者参加本临床研究的依从性不足,或研究者认为不宜参加本研究的其他情况。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评价注射用 A166 治疗 HER2 过表达不可切除的局部晚期、复发或转移性尿路上皮癌患者的安全性、耐受性,确定后续临床实验推荐的给药剂量

时间窗: 整个试验过程中

客观缓解率(ORR)

时间窗: 首次给药后每 6 周评价 1 次

次要结局

  • 疾病控制率(DCR)、缓解持续时间(DOR)、无进展生存期(PFS)、至疾病进展时间(TTP)(基线到研究结束)
  • 注射用 A166、Duostatin-5 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实际取样时间)
  • 注射用 A166 的免疫原性(实际取样时间)

研究者

发起方
未提供
责任方
Sponsor
主要研究者

王代江

四川科伦博泰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研究点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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