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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TR20170251
CTR20170251进行中(未招募)3 期

马来酸吡咯替尼片联合卡培他滨对比拉帕替尼联合卡培他滨治疗 HER2 阳性转移性乳腺癌的Ⅲ期临床研究

未提供29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240 人开始时间: 2017年3月27日

试验速览

阶段
3 期
状态
进行中(未招募)
入组人数
240
试验地点
29
主要终点
无进展生存期(PFS),依据 RECIST 1.1 标准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暂无简介。

详细描述

主要研究目的:吡咯替尼联合卡培他滨方案治疗 HER2 表达阳性转移性乳腺癌的无进展生存期(PFS)优于拉帕替尼联合卡培他滨方案。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安全性和有效性
分配方式
随机化
干预模型
平行分组
盲法
开放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岁(最小年龄) 至 70岁(最大年龄)(—)
性别
Female
接受健康志愿者

入选标准

  • 年龄≥18 岁,且≤70 岁。
  • ECOG 全身状态 0~1 级。
  • 预计生存期不少于 12 周。
  • 依据 RECIST 1.1 标准,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存在。
  • 病理学检查证实的 HER2 表达阳性转移性乳腺癌患者。 注:HER2 表达阳性指由参研中心医院病理科进行的原发灶或转移灶的病理检测 / 复 核中,至少一次有肿瘤细胞免疫组化染色强度为 3+或经荧光原位杂交技术[FISH] 确认阳性者
  • 曾接受过曲妥珠单抗和紫杉类药物治疗。 注:曲妥珠单抗如在新辅助 / 辅助治疗阶段使用应≥3 个月(以自然月计),或在复发 / 转移后阶段使用应≥2 周期(如:21 天 / 周期)。 紫杉类可在新辅助 / 辅助以及复发 / 转移后等各治疗阶段应用,治疗时间应≥2 周期(如:21 天 / 周期)。如含紫杉类药物的治疗方案在治疗中疾病进展,则不要求既往使用量必须达到以上标准。
  • 转移性乳腺癌接受过 1~2 线化疗。 注:化疗线数仅针对化疗药物,每一个化疗方案记为一个化疗线数,不包括靶向药 物和 / 或内分泌药物;维持治疗不计算线数。
  • 器官的功能水平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 血常规 ANC≥1.5×109/L; PLT≥90×109/L; Hb≥90 g/L; 2) 血生化 TBIL≤1.5×ULN; ALT 和 AST≤2×ULN;对于有肝转移灶者,ALT 和 AST≤5× ULN; BUN 和 Cr ≤ 1.5×ULN 且 肌 酐 清 除 率 ≥ 50 mL/min (Cockcroft-Gault 公式); 3) 心脏彩超 LVEF≥50%; 4) 12 导联心电图 Fridericia 法校正的 QT 间期(QTcF)男性< 450 ms、女性< 470 ms。
  • 自愿加入本研究,签署知情同意,有良好的依从性并愿意配合随访

排除标准

  • 存在无法通过引流或其他方法控制的第三间隙积液(如大量胸水和腹水);
  • 无法吞咽、慢性腹泻和肠梗阻,存在影响药物服用和吸收的多种因素;
  • 随机分组前 4 周内接受过放疗、化疗、手术治疗(指治疗乳腺癌的大 型手术)或分子靶向治疗者;随机分组前 7 天内接受过内分泌治疗者
  • 随机分组前 4 周内参加过其它药物临床试验;
  • 在转移后治疗阶段使用过卡培他滨者;在新辅助 / 辅助治疗阶段使用 过卡培他滨者允许入组,但在随机分组前 6 个月内使用者需排除,或新 辅助 / 辅助治疗阶段使用卡培他滨无效或不能耐受卡培他滨者需排除;对 于有效成分为 5 氟尿嘧啶的其他药物视同卡培他滨。 注:“使用过卡培他滨”指连续规范使用卡培他滨≥2 周期; “无效”定义为卡培他滨治疗中进展,或治疗后临床疗效维持时间<3 个月;“不耐受”定义为在治疗过程中 出现≥Ⅳ级的血液学毒性或≥Ⅲ级的非血液学毒性或≥Ⅱ级的心、肝、肾等主要脏 器的损害。
  • 已知二氢嘧啶脱氢酶(DPD)缺陷的患者。
  • 经颅脑 CT 或 MRI 检查确诊,存在脑部肿瘤病灶者。
  • 仅有骨或皮肤作为唯一靶病灶的患者。
  • 既往使用或正在使用以 HER2 为靶点的酪氨酸激酶抑制剂(包括拉帕替尼,来那替尼及吡咯替尼等)。
  • 既往 5 年内患有其他恶性肿瘤,不包括已治愈的宫颈原位癌、皮肤基底细胞癌或皮肤鳞状细胞癌。
  • 同时接受其他任何抗肿瘤治疗。
  • 已知对本方案药物组分有过敏史者;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 HIV 检 测阳性,或患有其他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或有器官移植史。
  • 曾患有任何心脏疾病,包括:(1)心绞痛;(2)需药物治疗的或有临 床意义的心律失常;(3)心肌梗死;(4)心力衰竭;(5)任何被研究者 判断为不适于参加本试验的其他心脏疾病等。
  • 妊娠期、哺乳期女性患者,有生育能力且基线妊娠试验检测阳性的女性患者或在整个试验期间不愿意采取有效避孕措施的育龄女性患者。
  •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有严重的危害患者安全、或影响患者完成研究 的伴随疾病(包括但不限于高血压、严重的糖尿病、活动性感染、甲状腺疾病等)
  • 既往曾接受蒽环类药物者在新辅助 / 辅助以及复发 / 转移后各治疗阶段 的累计使用超过以下规定:阿霉素(Doxorubincin)累计用量超过 400 mg/m2;表阿霉素(Epirubicin)累计用量超过 800 mg/m2(如采用其他蒽 环类药物,则以此量折算)。
  • 既往有明确的神经或精神障碍史,包括癫痫或痴呆;
  • 研究者根据影像学(RECIST1.1 标准)判断,入组前接受末次抗肿瘤方案治疗后或治疗中未发生疾病进展的患者。
  • 研究者认为患者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其他任何情况。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无进展生存期(PFS),依据 RECIST 1.1 标准

时间窗: 至少 192 个 PFS 事件

次要结局

  • 安全性指标:ECOG 评分、生命指征、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指标、 心电图、超声心动图、 不良事件;有效性指标:总生存期、客观缓解率、疾病进展时间、疗效的持续时间以及临床获益率(至少 192 个 PFS 事件)

研究者

发起方
未提供
责任方
Sponsor
主要研究者

张月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恒瑞医药有限公司

研究点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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