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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hiCTR2000032251
ChiCTR2000032251进行中(未招募)3 期

比较 CT-707 与克唑替尼治疗 ALK 阳性晚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多中心、随机、开放 III 期临床研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重大新药创制 ”科技重大专项1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414 人开始时间: 2020年4月9日最近更新:

试验速览

阶段
3 期
状态
进行中(未招募)
发起方
入组人数
414
试验地点
1
主要终点
独立影像盲态评价的无进展生存期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比较 CT-707 与克唑替尼治疗 ALK 阳性晚期 NSCLC 患者的有效性。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干预性研究
主要目的
随机平行对照
盲法
开放标签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 至 —(—)
性别
All

入选标准

  • 受试者必须满足以下所有入选标准才可入组本试验:
  • 年龄为 18 周岁及以上;
  • 性别:男女不限;
  • ECOG PS 评分为 0-2 分;
  • 预计生存期不少于 12 周;
  • 根据国际抗癌联盟 / 美国癌症联合委员会癌症(UICC/AJCC)TNM 分期标准第 8 版,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 IIIB-IV 期 NSCLC,且经中心实验室确认为 ALK 阳性(筛选期接受非中心实验室进行的 FISH、Ventana IHC、RT-PCR 或 NGS 检测);
  • 根据 RECIST V1.1(实体瘤),受试者至少存在一个既往未经局部治疗的可测量病灶[接受经局部治疗后出现明确进展的可测量病灶;不接受仅骨转移或仅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作为可测量病灶];
  • 受试者既往最多接受过一种化疗方案出现疾病进展或毒性不耐受,且未接受过针对抗肿瘤的其他相关治疗,包括 ALK- TKI,免疫治疗、生物治疗(肿瘤疫苗、细胞因子、或控制癌症的生长因子);
  • 无脑转移;无症状性脑转移;有症状脑转移经过治疗稳定超过 4 周,并且已停止全身性激素治疗大于 2 周;
  • 受试者必须具有充分的器官功能(检测前 7 天内未接受影响以下结果的支持性治疗),定义如下:
  • 肝功能:无肝转移,血清谷草转氨酶(AST)、谷丙转氨酶(ALT)≤3 倍正常值上限(ULN),总血清胆红素(TBIL)≤1.5 倍 ULN;有肝转移,则 AST、ALT≤5 倍 ULN,TBIL≤3 倍 ULN;
  • 骨髓功能:中性粒细胞绝对值(ANC)≥1.0 ×10^9/L;血小板(PLT)≥ 75×10^9/L;血红蛋白(Hb)≥ 80 g/L。
  • 肾功能:肌酐清除率≥30 mL/min;
  • 心功能:左室射血分数(LVEF)≥50%;
  • 其他与抗肿瘤治疗相关的非血液学毒性必须已经恢复至≤2 级(脱发除外);
  • 所有育龄女性的血清妊娠试验必须为阴性,且具有生育能力的男性和女性受试者必须同意在整个研究期间和最后一次使用试验药物后至少 3 个月内保持禁欲或采取高效避孕措施;
  • 受试者同意并有能力遵从试验和随访程序安排,书面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 具有以下任何一项的受试者不能入组本研究:
  • 5 年内出现过或当前同时罹患其它恶性肿瘤,已治愈的子宫颈原位癌、甲状腺原位癌,非黑色素瘤的皮肤癌和表浅的膀胱肿瘤除外;
  • 首次用药前 4 周内接受过其他抗肿瘤药物治疗,或仍处于药物的 5 个半衰期内的受试者;
  • 首次用药前 3 个月内出现过 2 级及以上的以下情况之一:心肌梗死、严重 / 不稳定型心绞痛、冠状动脉 / 外周动脉旁路移植、脑血管意外,包括短暂性脑缺血发作;
  • 目前存在持续的≥2 级的心律失常,任何程度控制不佳的心房纤颤或 QTc 间期>500ms;
  • 有任何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或自身免疫疾病病史需要长期使用大量类固醇激素(不包含 30 天内连续使用稳定剂量≤30mg/强的松或其他等效激素)或其他免疫抑制剂的受试者;
  • ≥3 级的外周神经疾病;
  • 大面积弥漫性 / 双肺间质纤维化病史,或已知分级 3 或 4 级的肺间质纤维化或间质性肺病史,包括肺炎、过敏性肺炎、肺动脉栓塞、间质性肺病、闭塞性细支气管炎和肺纤维化病史,但不包括既往局部放射性肺炎史;
  • 胃肠道功能障碍或有可能会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例如溃疡性疾病、不能控制的恶心、呕吐、腹泻或不良吸收综合症);
  • 正接受任何抗凝剂治疗,有出血倾向、有凝血障碍或血栓(不包含陈旧性血栓)的受试者;
  • 活动性肝炎(乙肝:HBsAg 或 HBeAb 阳性,且 HBV-DNA ≥2000 IU/mL;丙肝:HCV 抗体阳性且 HCV-RNA ≥1000 IU/mL);HIV 抗体阳性;梅毒螺旋抗体阳性;
  • 首次给药前 4 周内进行过重大手术的受试者;
  • 首次给药前 2 周内接受过根治性放射治疗,或首次给药前 48 小时内进行过姑息性放射治疗的受试者;
  • 正在接受或在首次给药前至少 1 周不能停止使用下列药物的受试者:a. 强效 CYP3A 抑制剂(包括但不限于阿扎那韦、克拉霉素、茚地那韦、伊曲康唑、酮康唑、奈法唑酮、奈非那韦、利托那韦、沙奎那韦、泰利霉素、醋竹桃霉素、伏立康唑、葡萄柚、葡萄柚汁)b. 强效 CYP3A 诱导剂(包括但不限于卡马西平、苯巴比妥、苯妥英、利福布汀、利福平、圣约翰草)c. 治疗指数窄的 CYP3A 底物(包括但不限于阿芬太尼、环孢霉素、双氢麦角胺、麦角胺、芬太尼、匹莫齐特、奎尼丁、西罗莫司、他克莫司);
  • 受试者首次用药前 2 周内存在活动性病毒、细菌、真菌感染;
  • 既往有明确的精神障碍史;
  •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有严重的危害受试者安全、或影响受试者完成研究的伴随疾病,可能增加研究相关的风险、可能干扰对研究结果的解释、或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入组的受试者。

研究组 & 干预措施

试验组

CT-707 颗粒剂

对照组

克唑替尼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独立影像盲态评价的无进展生存期

次要结局

  • 研究者评价的无进展生存期
  • 总生存期
  • 客观缓解率
  • 缓解持续时间
  • 颅内客观缓解率
  • 颅内缓解持续时间
  • 至中枢神经系统进展时间

研究者

发起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重大新药创制 ”科技重大专项

研究点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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