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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hiCTR2000032293
ChiCTR2000032293尚未招募2 期

特瑞普利单抗联合 AG 方案(白蛋白紫杉醇+吉西他滨)一线治疗晚期胰腺癌的 Ib/II 期临床试验

None known1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54 人开始时间: 2020年5月1日最近更新:

试验速览

阶段
2 期
状态
尚未招募
发起方
入组人数
54
试验地点
1
主要终点
总生存时间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主要目的 在未经全身治疗过的不可手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胰腺癌患者中评价特瑞普利单抗(PD-1 单抗)联合 AG 方案(白蛋白紫杉醇+吉西他滨)一线治疗的安全性和总生存期(OS)。 次要目的 在未经全身治疗过的不可手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胰腺癌患者中评价特瑞普利单抗(PD-1 单抗)联合 AG 方案(白蛋白紫杉醇+吉西他滨)治疗的客观缓解率(ORR); 在未经全身治疗过的不可手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胰腺癌患者中评价特瑞普利单抗(PD-1 单抗)联合 AG 方案(白蛋白紫杉醇+吉西他滨)治疗的疾病控制率(DCR); 在未经全身治疗过的不可手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胰腺癌患者中评价特瑞普利单抗(PD-1 单抗)联合 AG 方案(白蛋白紫杉醇+吉西他滨)治疗的无进展生存期(PFS); 在未经全身治疗过的不可手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胰腺癌患者中评价特瑞普利单抗(PD-1 单抗)联合 AG 方案(白蛋白紫杉醇+吉西他滨)治疗后的手术转化率及 R0 手术切除率; 在未经全身治疗过的不可手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胰腺癌患者中评价特瑞普利单抗(PD-1 单抗)联合 AG 方案(白蛋白紫杉醇+吉西他滨)治疗的疗效相关预测因素与疗效的相关性; 探索性目的 探索肿瘤组织中 DNA 错配修复蛋白(MMR)表达、PD-L1 表达、肿瘤组织中 TIL 数量、肿瘤 EBV 小 RNA(EBER)(ISH 法),患者外周血中 T 细胞亚群(CD3,CD4,CD8 绝对数计数)、外周血中肿瘤标志物、热休克蛋白 90α,血清中 EBV-EAD(早期抗原)-IgG,EBV-VCA(衣壳抗原)-IgA 等作为预测性生物标记物与肿瘤反应的关系; 探索患者的肿瘤组织或外周血中 ctDNA 经过外显子测序后 TMB 结果、外周血中 T 细胞受体多样性、肿瘤组织中 T 细胞受体克隆情况对接受特瑞普利单抗(PD-1 单抗)联合 AG 方案(白蛋白紫杉醇+吉西他滨)治疗患者的预后指导和疗效预测价值。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干预性研究
主要目的
单臂
盲法
N/a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 至 80(—)
性别
All

入选标准

  • 性别:男性或女性;
  • 年龄:18~80 岁之间;
  • 未经全身治疗过的不可手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胰腺癌患者,需要有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对于不可手术切除的判断参考《胰腺癌综合诊治指南(2018 版)》中不可切除胰腺癌的标准进行判定,并需要经影像科医师和 / 或外科医师进行判定;
  • 第一次给药时距重大手术或创伤后至少 4 周,且伤口必须完全愈合;较小手术操作或创伤(例如组织芯活检或细针抽吸)后至少 1 周;
  • ECOG 体力评分 0-2;
  • 预计生存时间≥3 个月;
  • 骨髓功能满足:ANC≥1.5×109/L,HB≥90 g/L(允许输血),PLT≥80×109/L;
  • 肝功能满足:ALT≤3×ULN,AST≤3×ULN,TBIL≤2×ULN(肝转移或肝癌患者 ALT≤5×ULN,AST≤5×ULN,TBIL≤2×ULN),Child-Pugh 评分≤7 分;
  • 肾功能满足:尿酸<500 μmol/L,血肌酐<1.7 mg/dL,蛋白尿≤2+或≤2g/24h,肾小球滤过率(GFR)≥60 ml/min/1.73m2;
  • 国际标准化凝血酶原时间 / 部分促凝血酶原激酶时间(PT-INR/PTT)≤1.5×ULN。血清钠、钾、钙、镁水平≤1 级标准(NCI-CTCAE(4.0 版));
  • 心电图提示 QTc 间期≤480ms;
  • 无自身免疫疾病病史以及目前正合并自身免疫性疾病;
  • 受试者必须在试验前对本研究知情同意,并自愿签署了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 受试者能够与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能够依照方案规定完成研究。

排除标准

  • 可能损害受试者接受方案规定治疗能力的严重、未控制的医学障碍或活动性感染,包括但不限于 HIV 检测阳性、活动性结核、HBV 的 DNA 拷贝数>103/ml(不超过 104/ml);
  • 患者 5 年内有其他恶性肿瘤病史(皮肤基底细胞癌,原位宫颈癌除外);
  • 已知或疑似新发脑转移的受试者:具有提示发生脑转移体征或症状的受试者不允许参与研究,除非经 CT 或 MRI 排除了脑转移。但脑转移病灶已控制的受试者可以入选(放射治疗后至少 4 周内没有放射性进展和 / 或手术切除治疗后没有出现神经症状或体征);
  • 试验期间必须同时采用其他化疗、靶向治疗、激素疗法、免疫治疗方案、放疗(局部对症放疗除外)或中药用于抗肿瘤治疗;
  • 患者既往使用过或者正在使用化疗、FAK 抑制剂类药物或抗 PD-1、抗 PD-L1、抗 PD-L2、抗 CD137 或抗细胞毒性 T 淋巴细胞相关抗原 4(CTLA-4)抗体(包括伊匹单抗或任何其他针对 T 细胞共刺激或检查点途径的抗体或药物);
  • 在进行本研究第一次给药前 7 天内诊断为免疫缺陷或正在接受慢性全身性类固醇治疗(每天给药超过 10 毫克强的松或等效物)或任何其他形式的免疫抑制治疗;
  • 影像学显示肿瘤累及重要血管、神经;
  • 患者在进行第一次本研究药物治疗前的 30 天内接种活疫苗。活疫苗的例子包括但不限于:麻疹、腮腺炎、风疹、水痘 / 带状疱疹(水痘)、黄热病、狂犬病、卡介苗和伤寒疫苗。允许使用注射用季节性流感疫苗等杀死病毒的疫苗,但不允许使用鼻内流感疫苗(如氟雾剂)等减毒活疫苗;
  • 不可控制的高血压(指治疗后收缩压>150 mmHg 和 / 或舒张压>100 mmHg);
  • LVEF < 50%;
  • 明显的心脏疾病,包括充血性心力衰竭(NYHA 分级 III-IV),既往发生过心肌梗死或 6 个月内发生过不能控制的心绞痛;
  • 需要治疗的心律不齐,包括房颤,室上性心动过速,室性心动过速或室颤,经复查确认的 ECG 异常并经研究者判断需要进行临床干预或治疗;
  • 近 6 个月内发生过出血性或血栓栓塞事件的病史,例如脑血管意外(包括一过性缺血性发作)、肺栓塞,肿瘤自发性大出血;
  • 28 天以内或预计末次给药后 28 天内需要手术治疗;
  • 有难以控制的第三腔隙积液,例如大量的胸腔积液或腹水;
  • 既往发生过胃肠穿孔或怀疑有胃肠穿孔的可能;
  • 研究者判断,试验期间必须使用的合并用药可能会影响本品的代谢:例如强 CYP 3A4 抑制剂或诱导剂,主要经由 CYP 3A4、2C8、2C9、2C19 或 2D6 代谢以及治疗指数较低的药物;
  • 孕期或哺乳期妇女;
  • 育龄期受试者试验期间至末次给药后 3 个月内不愿意避孕;
  • 在试验前 4 周内参加了任何药物或医疗器械的临床试验;
  • 研究者认为不应纳入。

研究组 & 干预措施

治疗组

特瑞普利单抗联合 AG 方案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总生存时间

次要结局

未报告次要终点

研究者

发起方
None known

研究点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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