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CTR2000029434已完成4 期
连花清瘟胶囊治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COVID-19) 随机、对照临床试验
政府资助的研究资金;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约占 10.41%);研究药物由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免费提供22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284 人开始时间: 2020年2月1日最近更新:
试验速览
- 阶段
- 4 期
- 状态
- 已完成
- 发起方
- 入组人数
- 284
- 试验地点
- 22
- 主要终点
- 临床症状(发热、乏力、咳嗽)痊愈率及痊愈时间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 评价连花清瘟胶囊治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临床疗效。
- 评价连花清瘟胶囊治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安全性。
研究设计
- 研究类型
- 干预性研究
- 主要目的
- 随机平行对照
- 盲法
- 开放标签
入排标准
- 性别
- All
入选标准
- •1.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
- •2.年龄 18 岁以上(含 18 岁)。
- •3.入组时具备主要症状(发热、咳嗽、乏力)任一症状。
- •4.自愿签署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 •1.原发性免疫缺陷病、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先天性呼吸道畸形、先天性心脏病、胃食管反流症、肺发育异常等基础疾病引起的呼吸道感染,有明确细菌感染证据。
- •2.有以下状况的受试者:需每日治疗的哮喘,任何其他慢性呼吸道疾病,呼吸系统细菌感染如化脓性扁桃体炎,急性气管支气管炎,鼻窦炎,中耳炎等其他影响临床试验评估的呼吸道疾病。胸部 CT 证实存在严重的肺间质病变、支气管扩张等基础性肺部疾病患者。
- •3.重症肺炎需要机械通气者。
- •4.经研究者判断,既往或现在患有的疾病,可能影响患者参加试验或影响研究的转归,包括:恶性病、自身免疫性疾病、肝肾疾患、血液病、神经系统疾病、和内分泌疾病;现患有严重影响免疫系统的疾病,如: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或血液系统,或脾切除、器官移植术等;
- •5.孕妇或哺乳期女性。
- •6.近 3 个月内参与过其他临床试验的患者。
- •7.过敏体质,如对两种或以上药物或食物过敏史者,或已知对本药成分过敏者。
- •8.研究者认为存在任何不适合入组或者影响受试者疗效评价的因素。
研究组 & 干预措施
常规治疗+连花清瘟胶囊
4 粒 / 次,一日 3 次
常规治疗
按第四版诊疗方案中规定治疗,不使用中药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临床症状(发热、乏力、咳嗽)痊愈率及痊愈时间
次要结局
- 新型冠状病毒转阴时间及转阴率
- 治疗期间病情加重的比例(符合诊疗方案中重症、危重症定义)
- CT 好转的比例
- 单项症状消失率及主要症状消失时间
- 疾病痊愈比例
- 血常规
- 生化指标
研究者
研究点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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