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CTR2400092084
尚未招募
1 期
伊立替康脂质体联合呋喹替尼治疗晚期结直肠癌三线及以上患者的 I 期临床研究
概览
- 阶段
- 1 期
- 状态
- 尚未招募
- 发起方
- 石药集团
- 试验地点
- 1
- 主要终点
- 最大耐受剂量
概览
简要总结
探索伊立替康脂质体联合呋喹替尼治疗结直肠癌三线及以上患者的安全性和初步疗效
研究设计
- 研究类型
- 干预性研究
- 主要目的
- 单臂
- 盲法
- 无
入排标准
- 年龄范围
- 18 至 75(—)
- 性别
- All
入选标准
- •1.年龄 18-75(含)周岁(以签署知情同意书当天为准);
- •2.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结直肠腺癌;
- •3.至少接受过二线标准化疗失败且既往使用过伊立替康化疗失败的不可切除的晚期结直肠癌患者;
- •4.晚期疾病直至疾病进展的每条治疗线包括一种或多种化疗药物使用≥1 个周期;
- •5.先前的辅助 / 新辅助治疗是允许的。如果在辅助 / 新辅助治疗期间或治疗结束后 6 个月内发生复发或转移,则认为一线全身化疗失败;
- •6.以前的抗肿瘤治疗方案,包括化疗,联合靶向药物如 EGFR 抑制剂(西妥昔单抗或帕尼单抗等)或 VEGF 抑制剂是允许的;
- •7.ECOG 评分 0~1;
- •8.至少存在一处可测量的靶病灶(根据 RECIST v1.1 标准评估);
- •9.骨髓及器官功能良好:①中性粒细胞(ANC)>=1.5×109/L,血小板(PLT)>=100×109/L,血红蛋白(Hb)>=90 g/L,白蛋白(ALB)>=30 g/L,白细胞(WBC)>=3.0×109/L,且无出血倾向;②谷草转氨酶(AST)、谷丙转氨酶(ALT)、碱性磷酸酶(ALP)均<=2.5×正常范围上限(ULN),有肝转移时<=5×ULN;总胆红素水平不超过该机构正常范围上限;③血清肌酐(Cr)<=1.5×ULN 或肌酐清除率>=40 ml/min(根据 Cockroft-Gault 计算);
- •10.参与者预期生存期>=3 个月。
排除标准
- •1.已知伴有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或脑膜转移的参与者;
- •2.对伊立替康或伊立替康脂质体过敏者;
- •3.在入组前 5 周内接受过手术及入组前 4 周内接受过其他针对肿瘤的治疗(包括化疗、放疗、研究治疗等);
- •4.既往接受过任何 VEGFR 抑制剂治疗(如瑞非尼、雷穆单抗、阿帕替尼、阿西替尼、法米替尼或其他酪氨酸激酶抑制剂);
- •5.先前的治疗相关的毒性未恢复至 NCI-CTCAE v5.0 I 级或以下(脱发、周围神经病变除外);
- •6.不能终止使用或入组前 2 周内未终止使用 CYP3A、CYP2C8 和 UGT1A1 的强抑制剂或诱导剂(抗惊厥药[苯妥英、苯巴比妥或卡马西平]、利福平、利福布汀、圣约翰草[St.John’t Wort]、葡萄柚汁、克拉霉素、伊曲康唑、洛匹那韦、奈法唑酮、奈非那韦、利托那韦、沙奎那韦、特拉匹韦、伏立康唑、阿扎那韦、吉非罗齐、茚地那韦等);
- •7.存在严重胃肠功能紊乱(>NCI-CTCAE v5.0 I 级的炎症或腹泻等)或存在胃肠道穿孔、腹腔内脓肿以及瘘管;
- •8.存在肠道梗阻或存在肠道梗阻的症状和体征,或既往接受过肠道支架植入术且至筛选期肠道支架仍未取出;
- •9.存在间质性肺病,仅影像学显示的间质性改变除外;
- •10.入组前 6 个月内存在动脉栓塞、严重出血(手术导致的出血除外)或现存栓塞、严重出血的倾向;
研究组 & 干预措施
伊立替康脂质体联合呋喹替尼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最大耐受剂量
时间窗: 第一周期
次要结局
- 客观缓解率
- 疾病控制率
- 无进展生存期
- 剂量限制性毒性
研究者
研究点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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