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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hiCTR2000029781
ChiCTR2000029781进行中(未招募)4 期

评价抗病毒颗粒治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COVID-19)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多中心、随机、开放、对照研究

四川光大制药有限公司5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160 人开始时间: 2020年2月10日最近更新:

试验速览

阶段
4 期
状态
进行中(未招募)
入组人数
160
试验地点
5
主要终点
发热症状的消失率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评价抗病毒颗粒(丽珠)治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干预性研究
主要目的
随机平行对照
盲法
开放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 至 —(—)
性别
All

入选标准

  • 年龄≥18 周岁;
  • 符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的确诊标准,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
  • 肺炎严重指数(PSI)分级为Ⅰ~Ⅱ级;
  • 因以下原因住院:
  • 发热:腋温≥36.7℃,或口温≥38.0℃,或肛温或耳温≥38.6℃;并且呼吸频率>24 次 / 分或有咳嗽(二者至少存在 1 项);
  • 患者入组时出现症状病程需≤8 天;
  • 自愿受试并遵守医院有关管理规定,能配合完成规定的各项检查;
  • 试验前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 符合一下任意一条情况者:
  • 呼吸窘迫,RR≥30 次 / 分;
  • 静息状态下,指氧饱和度≤93%;
  • 动脉血氧分压(PaO2)/吸氧浓度(FiO2)≤300mmHg(1mmHg=0.133kPa);
  • 出现呼吸衰竭,且需要机械通气;
  • 合并其他器官功能衰竭需 ICU 监护治疗;
  • 重症流行性感冒以及具有并发症的流感患者(有流行性感冒并发症者,如继发细菌性肺炎、其它病原菌所致肺炎及其它病毒性肺炎等);或者患者因重症流感住院;
  • 其他上呼吸道感染患者:如需每日治疗的哮喘,任何其他慢性呼吸道疾病,呼吸系统细菌感染如化脓性扁桃体炎,急性气管支气管炎,鼻窦炎,中耳炎等其他影响临床试验评估的呼吸道疾病。影像学证实存在严重的肺间质病变、支气管扩张等基础性肺部疾病患者;
  • 预期 72 小时内会转移到非研究医院进行治疗者;
  • 经研究者判断既往或现在患有疾病可能影响参加试验或研究的转归:如不可切除的恶性肿瘤、血液病、活动性出血、恶液质、肝肾疾病、神经系统疾病、内分泌系统疾病等;患有严重影响免疫系统的疾病:如 HIV 感染、脾切除、器官移植术等;
  • 妊娠期或哺乳期的女性;
  • 试验药物组成成分过敏,或过敏体质者;
  • 怀疑有药物滥用史者;
  • 近 3 个月内参加过其它临床试验者;
  • 研究者认为不适宜参加本临床试验者。

研究组 & 干预措施

试验组

常规治疗+抗病毒颗粒

对照组

常规治疗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发热症状的消失率

次要结局

未报告次要终点

研究者

研究点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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